9月22日,省財政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福建省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明確十大重點任務,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運行規范、基礎完備,與我省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階段相適應、與農戶風險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到2030年,全省農業保險持續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實現補貼有效率、產業有保障、農民得實惠、機構可持續的多贏格局。
一是擴大覆蓋面
鞏固提升水稻種植保險、生態公益林保險等覆蓋率,逐步擴大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養殖保險覆蓋面,新增油菜、玉米、花生等糧食和油料作物種植保險,逐步擴大設施農業保險覆蓋面和保障范圍、品種。
二是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農業保險保障水平動態調整機制,逐步實現水稻、生豬等大宗農產品保險從“保成本”向“保價格”“保收入”轉變。
三是拓寬服務領域
建立完善涵蓋財政補貼基本險、商業險和附加險等的農業保險產品體系,鼓勵實施農田基本建設、江海堤防等涉農保險,支持創新開展環境污染責任險。
四是鼓勵開展特色農產品保險
提高設施農業、設施花卉、水產養殖臺風指數保險財政保費補貼比例,探索開展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政策。
五是探索“農業保險+”模式
推進農業保險與信貸、擔保、期貨(權)等金融工具聯動,積極推廣“林權抵押+森林保險”模式,探索開展“保險+期貨”和“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等。
六是落實便民惠民舉措
保險機構要實行惠農政策、承保情況、理賠結果、服務標準、監管要求“五公開”,做到定損到戶、理賠到戶。鼓勵保險機構實行無賠款優待政策。
七是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確保參與保險管理的各相關部門及時共享有關信息,為建立健全保險條款和費率擬訂機制以及監督管理等提供數據支持。
八是防范和分散風險
強化保險機構風險防范的主體責任,探索構建多方參與、風險共擔、多層分散的分險體系,并通過再保險和分保機制,逐步開展農業大災保險試點。
九是健全服務體系
支持保險機構建立健全基層服務體系。建立以服務能力為導向的保險機構招投標和動態考評制度,加強保險機構的準入和退出管理。
十是清理規范市場
建立違法違規行為的多邊通報機制,實行失信聯合懲戒。加大對保險機構虛假承保、虛假理賠等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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