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回應]術后萬一感染,方便厘清責任
3月23日下午,記者來到鄭州市兒童醫院神經外科住院部,就閆先生的疑問向一位護士詢問。這位護士稱,彤彤做的是全套檢查,并且“神經外科所有的小孩,不管是輸水還是手術,都得查全套,這是醫院的規定”。
記者隨后以病人家屬的身份,找到神經外科的一位裴姓醫生詢問。裴醫生解釋,孩子入院之后,顱內有出血,而且可能繼發出血,有可能要做急診手術,而做急診手術則必須檢查這些項目。“全是為手術做準備的,一旦做手術,再去檢查根本來不及”。
裴醫生進一步解釋,之所以做這些檢查,是為了方便厘清責任,“如果手術以后,萬一發現感染了(梅毒),患者很可能會認為是在醫院做手術時感染的,而這個術前檢查,正是為了說明患者以前沒有感染。”
[各方說法]醫生的解釋說得過去家屬有異議可申請鑒定
3月23日下午,記者又就此事致電鄭州市衛生局。
該局醫政處工作人員說,按照衛生局的規定,醫院在進行“有創檢查”時,要求檢查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但如果病人沒有創傷,只是做單純的內科治療,做這些檢查是說不過去的。”
記者表示,彤彤只是頭頂起包并未受傷出血,并轉述了醫生對質疑的回應。對此,該工作人員回答,醫生的做法“不能說符合規定,但解釋也說得過去”,進行該項檢查,更多的“是一種自我保護”。一方面醫生為了保護自己,讓病人做更周全的檢查,另一方面卻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
該工作人員表示,會要求兒童醫院的醫務處進一步調查詳細情況。
此外,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的閆斌律師認為,病人或家屬如有質疑,應當向醫院提出異議,如果不認可醫院的回復,還可向醫療衛生主管部門或者是第三方醫療機構申請鑒定。經鑒定屬于過度檢查的,醫療機構應當賠償費用;如貽誤了正常診療或造成新的人身傷害,醫療機構也應賠償。
閱讀延伸
哪些過度檢查可以避免
記者多方咨詢醫務工作者得知,有些重復的檢查可以避免:比如病人不久前剛在某正規醫院化驗過肝腎功能,再去另一家醫院治療時,就不應該再做重復化驗;再比如病人如果獻過血,知道自己的血型,醫生就應該免除化驗血型這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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