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正方):
代購有樂趣還能掙錢
在韓國讀書的孫榮俊平常主要代購一些韓國化妝品、小飾品等。“我的同學在知道我要去韓國留學時就‘盯’上我了。一開始,我是買回去當禮物送給朋友,后來發現這是一個不錯的市場,于是就開始代購了。”現在孫榮俊主要靠朋友圈來發布代購信息,主要是幫熟人、朋友代購。自己帶回去的商品都會自己用,畢竟給熟人朋友帶,肯定不能坑他們。”她經常把通過代購賺來的錢拿來送自己一次旅行,還會用來買東西給國內的父母。
在佛羅倫薩學習奢侈品與生活方式管理專業的邴超,把代購作為他選擇未來職業道路的鋪墊。他主要代購一線品牌的新款、經典款以及奢侈品潮牌,今后他想留在意大利做一名專業的奢侈品買手。現階段,他主要的時間花在學習語言上,空閑時間再做代購。“我是想把自己的顧客做精,不想要太多的顧客。一些長期從我這里采購的,我可以幫她們搭配衣服、選配飾之類。”邴超做海外代購已經一年多了,代購不僅能滿足他的日常開銷,對他的學習和專業都起到了很大的幫助。他說:“因為跟專業有關,所以在做代購的時候,我可以了解更多一線奢侈品品牌的文化,對一些材質和面料也了解更多。”
經濟學教師:
需在短期收益與長期發展間做出權衡
如果從經濟的角度看留學生代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助理教授馬湘君表達了自己的觀點:“留學生在語言上以及對國外賣方市場(產品的低價信息等)和國內買方市場(顧客需求等)的了解程度上都具有從事代購的天然優勢,而物流業的飛速發展也為大規模的代購掃清了障礙。代購作為中介方降低了貿易成本,具有很大的利潤空間。”
“不僅如此,代購還可以利用國內外市場的價格歧視和匯率賺取利潤。國外部分產品賣入中國可能會根據中國市場的需求制定高于國外市場的價格,形成價格歧視。維持價格歧視的一個重要條件是兩個市場是隔斷的,而代購們則成為打通國內外市場、獲取套利的投機者。當國外貨幣貶值時,代購可以進一步獲取更大的利潤。”馬湘君說。
但另一方面,代購過程中涉及的偷稅漏稅問題、社會資源占用問題,值得注意。嚴重的代購行為可能會給國外一些較小的市場帶來沖擊,導致國外的供給不足,引發國外消費者不滿,有損我國的國際形象。
關于留學生做代購,馬湘君也給出了自己的建議:“在合法的范圍內,既然有套利空間,留學生做代購的理性經濟行為是無可厚非的。同時,代購作為一種相對簡單的經營活動,可以成為留學生從事商業經營的早期歷練,對其學習如何進行營銷、控制成本與現金流等有重要幫助。但是,留學生應在短期代購收益與長期個人發展間做出權衡。早在五六年前,我身邊便有在國外一流大學讀書的朋友,因沉溺于代購而使學業夭折的例子,雖然其代購的年收入也能達到七八萬美元,但這個收入達不到其所念專業及學歷畢業后的平均工資水平。留學生在念書階段,最重要的是利用國外的教育資源汲取知識,通過海外經歷開闊眼界,為未來的職業發展打好基礎。”
海關工作人員:
違法朋友圈代購可舉報
自2014年8月1日起,海關總署發布的《關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這意味著海關對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跨境交易的企業和個人進行監管,也讓跨境貿易有法可依。
如今,流行于朋友圈的代購,多是由售賣者視為自用物品的商品從境外郵寄。因此,僅需繳納小額行郵稅,但進出境的自用郵遞物品,應符合海關關于個人物品限值及個人物品范圍的限定。據中國海關律師網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價值在5000元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但另20種商品按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工作人員表示:“實際上,以個人貨品寄回國的物品往往被以商品形式進行銷售,原本應依法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卻在進出境的運輸中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關臨管。”
《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中闡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數量”,指海關根據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況、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量。“合法代購”要求必須“自用”,那樣的物品具有“非貿易性”的特征。
但顯而易見的是,這些被認為“自用”的物品將再次進入貿易領域,所以海外代購的商品是貨物,無論其價值多少,都要照章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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