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報記者 陳鐵夫 通訊員 魏陽妍) 日前,福清檢察院以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以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
2009年9月至2014年4月,周某通過QQ群聯系,以向他人訂購或擔保等方式,買賣偽造全國四、六級英語考試成績單,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等,每一筆從中賺取介紹費(擔保傭金)50元,共得款4萬余元。
為了獲取更多利潤,周某購買了制作假國家機關證件的作案工具學習制作假證。從2014年4月開始至案發時,周某共制作與出售假的全國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單800余份,英語專業四級、八級等級證書200余份,計算機等級證書40余份,普通話等級證書4份,學生證5份,大學畢業證、學位證各30余本,合計得款6萬余元。
周某還通過網絡下載及向他人購買等方式,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其中有全國一、二級建造師、經濟師等各類人員信息,并向需要上述公民個人信息的人提供信息,收取信息費。至案發時,周某共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500余次,得款20余萬元。
2010年開始,周某的學弟徐某向周某購買或委托周某制作假國家機關證件,從中獲取介紹費。至案發時,徐某共販賣假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告單、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200余份,得款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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