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羅瑞垚 記者 盛夢露)雖然從2013年起,教育部便規定,除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招生不得規定男女比例。但民間公益組織“婦女傳媒監測網絡”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三年來,“211工程”院校的招生性別限制依然存在;被列為例外的特殊院校(專業),更成為性別限制的“重災區”。
9月19日,公益組織“婦女傳媒監測網絡”發布的《2015年“211工程”學校招生性別歧視報告》(下稱《報告》)顯示,今年有71%的“211”高校,在部分專業設置了招生的性別限制,比去年上升了7個百分點,接近2013年的72%。
《報告》指出,調查覆蓋的80所“211”大學,涉及招生性別限制的主要包括三大類專業:涉及國家安全類(軍事、公安、國防)專業的有62所、涉及特殊需求類專業的(藝術、體育、小語種、護理)有24所,涉及艱苦行業類(航海、飛行、采礦、地質等)專業的有7所。
舉例而言,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規定,國防生只招收男生,飛行技術、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理與簽派)等專業也只招收男生;中國礦業大學則規定,采礦工程專業不招收女生;北京外國語大學在2015年提前批招生中,阿拉伯語和馬來語專業只招男生;鄭州大學音樂表演專業(空乘方向)則只招女生。此外,不少院校還在招生章程中明文寫入“不適宜女生報考”等文字。
在各界呼吁之下,教育部雖曾于2013年5月發布《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要求“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此后,相關要求又在2014、2015年的招生規定中重申。
然而,實際的執行情況并不盡如人意。《報告》稱,除上述文件外,教育部并未再就此一問題做出進一步的細化規定,也未設立配套的問責機制和落實方法,使得文件效力形同空轉。
此外,《報告》還認為,對于“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的性別限制,同樣不合理,應該全面放開。
性別限制所為何來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教授分析,高校招生政策屬于廣義上的“法律”,應該是人人平等的。若要對入學、招考資格作出限制,除非是出于大家都認可的、為公共利益服務的正當目的,且限制的手段也要能實現該正當目的,否則都可能涉嫌歧視。“而我認為,目前這些性別限制的理由都是不合理的”,張千帆說。
例如,《報告》指出,共有16所“211”大學在播音主持、體育等專業中,為達到“性別均衡”而規定按男女比例1:1招生。但張千帆認為,衡量這種限制是否合適,要從實際需求出發。他建議,可以規定專業所需的現實條件,并在考試中提出具體的要求,“而不是簡單劃分男女生比例。”
對于國家安全類專業的招生性別限制,《報告》亦認為,這類規定既不符合現代軍事技術發展的現實,也不順應性別平等的大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教授榮維毅分析,公安院校招考女性的比例,受到了現存警察隊伍中,女警察的比例影響。無論是制度設計還是傳統性別觀念,都影響了女性從警的比例。女性在警校招生和從警就業的遴選中,都面臨更為激烈的競爭。
但這種現狀并不合理。榮維毅介紹說,女性對警察工作中的貢獻國際間已有共識。在瑞典等國家,女警察的比例已達到四分之一;但中國的警察隊伍,在2013年,女性比例仍僅有13.88%,頗有擴大的空間。
呼吁招生性別限制全面放開
目前,要徹底改變各高校在招生時對性別設限的現狀,民間可采取的手段十分有限。張千帆建議,可通過個案的訴訟推動變革。但“婦女傳媒監測網絡”項目主管熊婧表示,訴訟本身是很艱難的過程,讓剛剛高中畢業的學生面臨壓力和風險,進行訴訟更是困難。“曾經有一個沒有被國際關系學院錄取的女生,她的分數比錄取了的男生還高。我們鼓勵她進行訴訟,但她最終還是放棄了”。
因此,社會組織主動進行政策倡導,遂成為目前主要的維權手段。據財新記者了解,自2013年起,“婦女傳媒監測網絡”就開始每年發布相關報告,并從多個渠道尋求教育部的回應,但從未獲得直接反饋。
熊婧介紹,“婦女傳媒監測網絡”曾試圖向教育部舉報涉嫌違規的高校,卻也未得到回應。今年,“婦女傳媒監測網絡”再次向教育部寄出了《2015年“211工程”學校招生性別歧視報告》及建議信。
“盡管沒有直接的回應,(我們知道)教育部會看到這個報告”,熊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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