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報記者 陳貝茜 實習生 吳榕昌)“干了5天被辭退,承諾的工資一分沒拿到。”昨日,楊同學撥打本報黨報熱線83751111反映,他在福州正融兄弟公司實習期間遭公司拖欠工資。
楊同學反映,“雙十一”期間,經朋友介紹,他與另一名同學進入正融兄弟公司從事禮品銷售的實習工作。“當時接待我的是公司的人力主管林健,他承諾實習工資一個月3000元。”楊同學說。
工作了5天,楊同學就被公司以“工作態度不行”“無法完成銷售目標”等理由辭退。“當時人力主管跟我們說按工作天數結算工資,5天應該有500元。”楊同學告訴記者,“雙十一”期間公司任務重,工作量大,他們跟著經理跑了幾十家店鋪進行銷售推廣,還包裝不少“雙十一”貨物。現在公司不僅不給工資,還拒絕開具實習證明。“現在公司的態度讓我覺得他們是想趁‘雙十一'免費雇傭勞動力。”
隨后,記者聯系到正融兄弟人力主管林健,他表示,楊同學來公司上了5天班就遲到了3天,工作態度散漫,嚴重影響了公司的銷售進度和計劃。“公司規定一個月內凡遲到超過5次的員工都將被辭退。”林健說,雖然楊同學遲到的次數沒有超過規定,但公司無法繼續接受這樣的員工。
“只要付出了勞動,任何理由都不能拖欠工資。”福建亞嘉律師事務所孫律師稱,楊同學與實習公司確定了口頭勞動協議,他可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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