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巴拿馬《拉美快報》報道,來自巴拿馬移民局消息,近日已有超過1150個臨時居留證發放,這是今年一月以來實施移民控制政策過程中,簽發的首批六年臨時居留證。
依法簽發臨時居留證的主要目的,是要讓那些能真正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的外國移民者準予居留合法化,同時也要向巴拿馬政府盡納稅的義務。
按照行政命令第169號條例的要求,截至2015年5月22日超過1000名外國移民者出示了政府規定的證件,如連續繳納9個月的社保費證明,及合法向財經部稅務總局繳納稅款等。
移民局規定可續簽居留的條件為:經公證機構認證的護照影印本,在上屆政府民族大熔爐活動中辦理的兩年臨時居留卡,由出生國或永久居留國簽發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巴拿馬有執照醫生所開的健康證明,移民局規定的個人宣誓書,此外需3張三本人護照照片和可以核實居住地的水電費賬單。
移民局將繼續依照法律規定來嚴格要求執行高效率,安全,及透明化的移民規章。隨著首批六年卡的批出,僑胞關注已久的居留問題終于有了著落。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