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中時報》報道,據英國政府新出臺的規定,歐洲之外的移民若想進入英國,需要提供他們犯罪記錄的詳細信息,否則他們將被拒絕入境。
從九月開始,任何辦理特定簽證進入英國的人,都需要提供十年之內的居住國的犯罪記錄證明。這項新規定旨在防止境外犯罪分子進入英國境內,將首先應用于“投資”及“企業家”簽證申請人群,2016年起將擴展至其他簽證。
不過,這項檢查將不適用歐盟成員,因為他們享有自由進入英國的權利。
移民大臣布羅肯希爾(Brokenshire)表示,“外國犯罪分子在英國沒有立足之地,我們的規定將繼續將他們排斥在英國境外。”
內政部確認,該規定將不適用于短期訪英人士,因為這將會給上百萬抵英游客帶來“不便”。
一位發言人確認,該規定的執行效果將取決于在投資簽證和企業家簽證上面的適用情況,上述簽證在政府的移民體系內被稱為“Tier 1”簽證。
新的規定將要求所用適用Tier 1簽證的旅客經受檢查,即使是像美國這樣不需要簽證抵英的國家的居民。
不過,不是所有的國家都擁有英國這樣的對犯罪記錄進行檢查的權力。政府發言人表示,對那些本國未能對其犯罪記錄進行檢查的國家而言,英國入境處可以網開一面。不過,入境者必須能夠提供,他們已經做過犯罪記錄檢查的努力的證明。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