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去年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轄下的兩個中藥課程,因要符合資歷名銜計劃要求,一夜間由“文憑”變“證書”。學員資歷被“降格”,浸大強調中藥課程由“文憑”變“證書”,無論教學內容、時數和資歷維持不變。
不過,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中醫藥條例,指定持有中藥文憑者,工作經驗只需一年,就能成為中成藥制造人的副手,相反持證書者需要三年工作經驗才符合資格。有業界人士批評浸大兩個中藥課程“降格”,校方卻從沒有清楚交代修讀學員的就業前景會受影響。
香港本地大學的中藥文憑及證書畢業生,必須累積一定的工作年資才可獨立處理中藥。圖片來源:香港《大公報》。
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轄下兩個中藥課程:中藥配劑文憑課程及中藥藥劑高級文憑課程,為配合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去年1月1日全面實施新的資歷架構學分及資歷名銜要求,名稱修訂為中藥配劑證書(進階)課程及中藥藥劑證書(高級)課程。但當時浸大的課程負責人已擺“烏龍”,2015年11月兩個已易名證書的中藥課程,卻于2016年2月招生時,繼續以舊名“文憑課程”來招徠,令當時入讀“文憑”的學員,修畢三年的文憑課程,也只能取得證書名銜。
去年11月浸大稱已向涉事學員公開致歉及退還學費,并承諾提供書面證明,說明證書課程與文憑課程在課程內容、要求、資歷架構級別、資歷學分、課時等在有關課程名稱改動前后沒有分別,希望學員及公眾人士均明白這些課程的質素和資歷架構級別并沒有受影響。
不過,中藥課程名稱由“文憑”變“證書”,則影響就業前景。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中醫藥事務部的《中醫藥條例》第549F章,持有香港任何大學頒發的中藥文憑者,并在香港制造中成藥制造商工作經驗滿一年,就能勝任為持牌中成藥制造商負責人,相反持證書者需要三年工作經驗。受影響的學員蔡小姐指:“本來讀完三年文憑就可以去中醫館做事,但現在只是拿到證書,好多間中醫館都不請,薪酬都很低。”
“請新人首選文憑畢業生”
資深中藥從業員曾先生指出,文憑畢業生滿一年工作經驗就可擔任中藥材零售商配發業務的負責人或副手,負責管理配藥員,但現在證書畢業生要累積三年工作經驗才有機會晉升做副手:“如果我請個新人來幫手,首選文憑畢業生,因為要熟習曬配藥運作,大約一年時間都可以學到,有時我不在場,都可以由助手先做;但如果請證書新手,起碼要三年,就算很熟習,我都不可以離開,萬一衛生署來查牌就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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