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泉港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
今年中考招生嚴格執行教育部、省市的要求,進一步推進中考招生“陽光工程”制度化建設,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實施中考招生“陽光工程”,切實做到招生政策、有關考生照顧資格、招生計劃、招生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嚴格審查享受照顧性政策的考生資格并做好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和廣大群眾的監督,確保我區中考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1、泉港一中招收14個班級,共756人,統招生600人(其中定向生240人,占40%),擇校生156人,占統招生數的26%。
2、泉港二中招收14個班級,共756人,統招生600人,擇校生156人,占統招生數的26%。
3、泉港五中招收14個班級,共756人,統招生600人,擇校生156人,占統招生數的26%。
4、惠華中學招收10個班級,共540人。
5、泉港六中招收9個班級,共486人。
三、普通高中的錄取方案
1、達標中學錄取條件是: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良”以上(含“良”),全市統一畢業升學考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體育十科成績均達C級以上(含C級),并達到各類達標級別學校招生的等級要求。
2、達標中學錄取時,根據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成績的等級情況,采用志愿優先和“A先”原則。等級按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5A2B2C,5A1B3C,5A4C…的順序,依次確定入選考生,在最后一個等級的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含照顧加分和扣分,今年的加分和扣分政策與2010年相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入選,超過計劃數的,再按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入選(本區內學校并列錄取)。
3、達標中學實行分級錄取,統招生(含定向生)錄取完后按照相同的辦法錄取該級的擇校生,擇校生數按統招生計劃數的26%(即156人)確定。泉港一中定向生(240人)實行按計劃分配數逐校錄取,享受統招生同等待遇。
4、泉州4所一級達標中學在我區招生(招生人數待定)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并且達到市區最低錄取控制線。該批次錄取招生在我區普通高中錄取招生之前進行。
5、非達標中學的錄取條件是: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及格”以上(含“及格”),并按志愿、等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
6、本區普通高中分四個批次進行錄取招生:①二級達標中學統招生、定向生的錄取招生;②二級達標中學擇校生的錄取招生;③三級達標中學統招生、擇校生的錄取招生;④非達標中學的錄取招生;各中學必須在區招生辦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新生的錄取、注冊工作。
7、泉港一中、二中、五中擬招收的特長生由學校自行組織報名,經招生辦審核符合專業、文化成績條件的報招委會同意后給予錄取。一中、二中、五中特長生的招收計劃不超過15名,名額納入該校招生計劃數內,特長生享受統招生同等待遇。
特長生的專業條件:體育單項獲省級比賽前6名、市級比賽前3名、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音樂、美術比賽獲市二等獎(泉港五中要求區一等獎)以上。對于“術科類”(指體育、音樂、美術)競賽,以學生獲獎證書為依據,凡獲獎證書上蓋有“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市體育局” 、“區教育局”公章者予以認可,否則不予認可。特長生的文化成績條件:考生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總分必須達到300分(含300分)以上。8、根據市招委會的工作要求,普通高中錄取結束時間為7月28日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