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政策解讀】這些特殊學生,如何升初中
1.戶籍在城區的回原籍學生 戶籍在福州城區,但在福州五區以外小學就讀,或在倉山、晉安農村小學、馬尾區就讀的,若要回原籍升初中,可持兩證(居民戶口簿和房屋所有權證),直接升入片區小學對口的初中。但回福州實小、井大小學招生片原籍錄取的學生,不安排對口福州一中初中部,而是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學。若兩證不統一,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初中入學。
2.留城生戶籍關系有農村或馬尾,現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城區的小學就讀的畢業班學生,如需繼續在城區初中借讀的(稱為留城生),可向所在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對口升入初中就讀,對口初中學校如果生源爆滿,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他生源不足的初中校就讀。
3.外來工隨遷子女戶籍關系在七縣(市)以及福州以外地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在五城區升初中需提供“三證”:①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②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③父母雙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暫住證或居住證。三證齊全者,可按對口升入初中就讀,但部分生源爆滿初中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4.臺商子女、外籍子女等臺商子女按“小學對口”原則升入初中就讀初中一年級,也可以選擇本區內有開設臺生班的中學就讀初中一年級。外籍子女原則上應到福州西湖國際學校就讀(地址在福州總院對面),特殊情況的由暫住地縣(市)區教育局安排指定初中就讀。在福州市投資者的子女按引進人才子女等特殊照顧對象辦理。
5.拆遷戶子女 確因拆遷并在異地安置住房,戶籍關系也已遷移的拆遷戶,經家長提出區教育局審批后,可安排到戶口所在地附近尚有余額招收新生的初中入學。因拆遷尚未安置的,由暫住地教育局根據生源狀況給予統籌安排入學。
民辦中學禁止“占坑班”招生
福州市教育局要求,民辦中學不得進行擇優考試,嚴禁亂收費或提前收費,在學生未進行畢業考試前,民辦學校不得進校宣傳以及要求學生所在學校提供各種證明材料。民辦中學招生必須遵循學生家長自愿原則。禁止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即“占坑班”招生。
據悉,五區小學畢業班可向所在小學填報五區內兩個民辦中學志愿。
五區“小升初”時間表
5月7日至14日 學生填報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語班志愿
6月2日至3日 福州外國語學校了解學生語言學習能力
6月5日 福州外國語學校公示日德語班錄取名單
6月20日 各區小學畢業考試
6月22日至26日學生填報民辦學校志愿
7月4日 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語班招生
7月5日至6日 民辦中學招生
7月9日 生源不足的民辦中學招生
8月3日 對口中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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