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監會網站5日消息,保監會近日印發《中國保監會關于做好 保險 公估機構業務備案及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保險公估機構應根據業務發展規劃,具備日常經營和風險承擔所必需的營運資金并實施托管。營運資金應真實、合法。其中,全國性保險公估機構營運資金為200萬元以上;區域性保險公估機構營運資金為100萬元以上。
保險公估機構應在大型商業銀行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等具有托管經驗的銀行中選擇1家,簽訂托管協議,開立托管賬戶,將全部營運資金存入托管賬戶,并在備案時提交托管協議復印件、托管戶入賬憑證。
營運資金在機構正常經營期間應處于持續托管狀態,用途如下:投資大額協議存款、定期存款,金額不少于營運資金的10%,且不得質押;購置不動產;向基本戶轉賬,用于與業務相關、經營規模相符的日常運營等開支;其他資金運用。
責任編輯:莊婷婷
- 福州市近日公布14家推薦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2017-07-06
- 福建永泰:“互聯網+”監管惠民資金2017-07-03
- 福州鼓樓法院首推執行懸賞金保險合作機制2017-07-03
- 中證監:積極支持符合條件內地企業到香港資本市場直接融資2017-06-30
- 賈躍亭強調不會放棄樂視汽車:90億仍不夠解決問題2017-06-29
- 永泰惠民資金查詢監督平臺上線運行 補貼輕松查2017-06-28
- 再過10天!這些減稅、省錢、省事的好消息全要來2017-06-23
- 給孩子上早教班好么?真能讓孩子“腦洞大開”?2017-06-21
- 家電老板騙國家補貼資金獲刑2017-06-19
- 福建省試點推行漁港保險2017-06-05
- 最新金融觀察 頻道推薦
-
因濫用搜索優勢 谷歌被歐盟罰款24億歐元2017-07-06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