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64號)。
通知表示,近期,一些互聯網平臺仍然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存在較大風險隱患。并提出對于7月16日以后仍繼續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的平臺,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開鑫金服總經理周治翰表示,《64號文》具體指出了目前市場上主要存在的三種違規操作類型:包括一些交易場所將權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或以“大拆小”“團購”“分期”等各種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產品無固定期限、資金和資產無法對應,存在資金池問題;一些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甚至將高風險資產進行包裝粉飾,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
與此同時,他認為:64號文更多闡述的是目前一些交易場所和互聯網平臺在合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雙方的一些業務模式違規操作,規避了監管要求,給互金平臺與交易場所帶來了便利,實際上違反了國務院關于交易場所清理整頓37、38號文的規定。一些交易場所通過互金平臺違規操作,使得交易規模變得很大,快速搶占了市場空間,導致一些合規的交易場所的市場被擠占。
去年8月24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令禁止P2P網貸平臺發行大額標的,為此,許多涉及大額標的的平臺紛紛與地方金交所合作,試圖以代銷非標債權的方式繞開“限額”禁令, 部分平臺甚至入股、發起成立金交所,通過收取交易服務的相關費用,一方面可以增加部分額外的收入,另一方面還能解決現階段普遍盈利難的問題,這種做法可謂一舉兩得。
但事實上,這其中的風險也是不容忽視的,去年12月底螞蟻金服“招財寶”億元逾期事件,震驚互金圈。另據了解,津濱海柜臺交易市場、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等股交所及金交所也都曾利用招財寶平臺,對私募債等金融資產進行打包、拆分出售。
招財寶一事,使得網貸平臺與金交所的合作模式便備受質疑,但彼時,除此方式之外,網貸平臺似乎沒有更好的選擇。
出招財寶之外,今年2月,京東白拿“網曝違約”事件再次牽扯出金交所違規發售理財產品的問題,如此來看,監管層禁止互金平臺發布金交所產品的原因也就不言而喻了。
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于百程表示,“將資產拆分,變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向不特定對象發行,未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等成為這種模式的主要合規風險。”
監管層出手整頓,無疑是為了規范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但從目前來看,部分業內人士對于部分監管條例或頗有微詞,某平臺高管表示:一刀切的監管行為難免讓人臆想到保護傳統持牌金融機構利益,遏制新金融創新,監管的本意是好的,去泡沫、降杠桿也是勢在必行的,但需在“審慎監管”和“從嚴監管”之間慎重決策,把握好尺寸。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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