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0月30日訊 記者周琰報道 據悉,中國互聯網(愛基,凈值,資訊)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8月上旬向相關會員單位征求意見,并經協會第一屆常務理事會2016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后,已于近日正式發布了《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 個體網絡借貸》標準(T/NIFA 1—2016)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規范》,這是協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等10部門發布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制訂經營管理規則和行業標準”要求下發的首部標準。標準與配套自律制度的正式出臺,將有效規范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信息披露行為,為建立互聯網金融風險治理長效機制發揮重要作用。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領域信息披露問題主要集中在新興業態,特別是個體網絡借貸領域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規范,問題平臺往往存在披露虛假信息、夸大信息現象。通過對多家平臺的抽樣摸查,發現從業機構普遍存在自身信息、經營管理信息、借款標的信息和收費信息披露不足的問題,甚至某些問題平臺刻意隱瞞真實信息,捏造虛假信息迷惑投資人,如虛假網站域名備案、虛假公司營業地址、虛構投資項目和借款人,冒用正規金融機構名義或謊稱有合作關系等,部分主動披露信息的平臺內容不規范、覆蓋面較窄,如淡化或忽略投資風險,與銀行存款利率進行不恰當比較等。
據了解,協會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參考借鑒了相關國際互聯網金融領域和國內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信息披露經驗,廣泛聽取了包括人民銀行、銀監會等監管部門和互聯網金融各業態從業機構、互聯網金融法律專業人士等多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邀請業內權威專家進行了評審,征求相關會員單位意見,確保標準符合實際、恰當可行。為保障標準的落地,協會還制定了配套的自律管理規范,將信息披露納入行業自律體系。
從文件內容看,協會制定的信息披露標準包括術語定義、基本原則、披露指標和規范性附錄4部分內容。按照“穿透式”原則和“分級分類”理念,針對混業經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規定了要按業務實質進行披露,涉及多種業務要按不同業務分別披露,并根據平臺業務規模、風險差異設計了分層次的信息披露指標。相比8月初的征求意見稿,協會對部分名詞解釋、披露要求與條款內容進行了調整與細化。通過信息披露標準與配套自律制度的落地,幫助金融消費者有效識別平臺和項目風險,促進從業機構找準“信息中介”定位,并與銀監會稍早前下發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一起,有利于形成企業自治、金融監管與行業自律的“三股合力”,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透明、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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