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副書記 趙小廣
今年我國銀行業票據市場極不平靜。1月22日,農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重大風險事件,涉案金額高達39億元。1月28日,中信銀行又曝出9.69億元票據詐騙案。4月8日,天津銀行披露7.86億元票據案。7月7日,寧波銀行公告原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32億元。8月7日,廣發銀行發現9.3億元票據資金被中介挪用流入股市。8月12日,銀行業“首發”13億元電票大案,涉及工行、恒豐銀行和中旅銀行。銀行密集爆發票據問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業頻發票據問題并非僅僅限于今年上半年,而是由來已久。據不完全統計,近十年來,國內銀行業共發生億元以上票據大案42起,涉案總額227億元,平均涉案金額5.4億元,最大的農行票據案件,涉案金額高達39億元。
當銀行曝出票據案件后,很多人都會把它歸結于內控、無真實貿易背景等原因,監管部門也會開展一輪排查和整治,但收效甚微,完全沒能遏止票據大案頻發的勢頭,究其原因,在于病根診斷和藥方不對。筆者認為,密集爆發票據問題的主要根源在于銀行通過票據增加業績——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制造虛假保證金存款。
票據問題絕大多數出自銀行承兌匯票領域。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支付和融資工具。打個比方,如果企業向銀行融資1000萬元,銀行既可以發放1000萬元貸款,也可以給企業簽發一張面額10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企業拿到銀行承兌匯票之后,可以用票據支付貨款,需要現金時也可以向銀行換取現金(即貼現)。票據到期之后,如果企業不能兌付票款,銀行就要無條件替企業墊付資金。銀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要向企業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和少量保證金。上世紀90年代,國有商業銀行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比例一般不超過5%。
銀行如何利用銀行承兌匯票虛增存款呢?仍用上面的例子加以說明:假定企業需要1000萬元資金,本來銀行可以直接對企業發放1000萬元貸款;但是銀行改為給企業簽發20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同時讓企業繳納50%的“保證金”。這樣做法的結果是,銀行給企業的凈融資額仍然是1000萬元(2000萬元票據-1000萬元保證金),但銀行卻增加了1000萬元保證金存款。顯然,銀行是通過提高“保證金”比例來快速增加存款業績。這種做法不僅是弄虛作假,也是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早在1997年就明文規定,嚴禁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向企業收取高額保證金。
利用銀行承兌匯票虛增存款,開始限于少數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但后來蔓延到大多數商業銀行。2015年末全國銀行承兌匯票余額已近10萬億元,有的商業銀行存款相當部分來自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據4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典型調查,2014年這4家銀行各項存款增長8234億元,其中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存款增長約1235億元,占15%。某股份制商業銀行2014年保證金存款增長竟占到30%以上,個別銀行利用銀行承兌匯票虛增存款的手法已經到登峰造極的程度:企業貸款之后,貸款資金不讓企業用,全部讓企業交納保證金,然后簽發所謂“全額”保證金銀行承兌匯票,最后再將匯票在本行貼現。使一筆貸款人為地變成三筆業務(短期貸款、票據和票據貼現),而銀行卻增加了兩筆“存款”(保證金存款和貼現派生存款)。
銀行業頻頻曝出票據問題,根源就在通過大量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虛增保證金存款。因為銀行承兌匯票可以流通,存在簽發、轉讓、貼現、轉貼現、買入返售、賣出回購、保管、承兌等幾十個環節。總量巨大,加之鏈條漫長,給不法分子進行偽造、套取、詐騙和盜竊等金融犯罪提供巨大空間,成為金融違法犯罪的溫床。
利用銀行承兌匯票虛增保證金存款不僅造成大案頻發,還嚴重增加了企業負擔。目前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實質是把一筆貸款業務拆分成兩筆甚至多筆票據業務,給企業增加成倍的工作量和環節。尤其強迫企業繳納高額保證金,更是加重了企業財務負擔。企業本來就是因為缺資金才向銀行融資的,但為了湊足高額“保證金”,很多企業不得不高息拆借過橋資金。而過橋資金利率低則30%,高則60%甚至100%,大大增加了企業負擔,企業不堪負重。尤其是在“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模式下,企業既要支付貸款利息,還要支付貼現利息,融資成本大大提高。此外,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半年,短于多數企業的資金周轉期限,造成企業不得不頻繁地還貸續貸,加大了企業還貸壓力,甚至導致資金鏈斷裂。
遏止銀行票據案件發生刻不容緩。筆者認為,遏止票據案件頻發必須抓住七寸,建議嚴禁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收取高額保證金,從源頭上根除利用票據虛增存款和票據案件問題。
首先,新增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比例一律不得超過5%。沒有高額保證金,銀行就失去了濫簽銀行承兌匯票的內在動力。降低保證金比例對銀行風險沒有任何影響,因為銀行風險敞口數量不變。
其次,對現有存量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比例,制定壓縮計劃,在若干年內逐步壓縮到5%以內。
第三,鑒于目前銀行承兌匯票實質是貸款票據化,建議央行增加專項貸款規模,將現有銀行承兌匯票存量有計劃、有步驟地回歸表內,逐步還原為表內正常貸款。表外大量存在銀行承兌匯票完全違反金融法規,國外和港澳銀行幾乎不做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總之,只要糾正違規收取高額保證金問題,降低保證金比例,票據大案頻發及其派生的各種嚴重問題即可迎刃而解。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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