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年之后,對黨內監督基干性制度做出的“大修”,折射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戰略部署和具體戰術安排,可以說是功在當下利在長遠。
重點:要監督誰?
黨內監督必須明確監督導向和監督對象。全會提出,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舉措。
從監督立場來說,必須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從監督要求上說,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從監督對象上說,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
值得一提的是,全會公報中10次出現了“領導干部”這個關鍵詞,并強調“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范”,顯示出“治國先治黨、治黨先治上、治上先治長”的實踐導向。
中央紀委公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接受組織調查的37名中管干部中,擔任正職一把手的13名,超過落馬總數三分之一。大量腐敗案件表明,一把手監督常常是薄弱環節,一把手監督難題亟待破解。毋庸置疑,黨內監督必須在實現對“最大多數”全覆蓋的基礎上,實現對“關鍵少數”的“精準監督”,其重點就是黨的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特別是其中的“一把手”。
焦點:監督什么?
黨內監督必須堅持問題意識和問題導向。全會強調,黨內監督的任務是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干部忠誠干凈擔當。
黨內監督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鎖定問題清單的“瞄準點”主要有:黨員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憲法法律的情況;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情況;堅持民主集中制的情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情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堅持黨的干部標準的情況;廉潔自律、秉公用權的情況;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任務情況等。
應當說,萬變不離其宗,黨員領導干部能否守住黨紀國法的紅線、底線,仍然是黨內監督不容有失的基線。
亮點:怎樣監督?
黨內監督必須緊扣主體責任和責任追究。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黨內監督條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地標”,提出了一系列開創性的理念思路和路徑方法。
一是“建立體系”,即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二是“壓實責任”,即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全面領導黨內監督工作。特別是明確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
三是“凝匯合力”,即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支持民主黨派履行監督職能,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要認真對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全會提出,黨員有權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提倡實名舉報。可以預見,黨內監督“寬松軟”的情況將得到根本性改變,黨內監督“嚴緊硬”的格局將會實質性生成。這是黨之大幸,亦是民之所向。
(作者系中紀委駐中國社科院紀檢組副組長來源: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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