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轎車”擁有紅旗、奔騰、歐朗、馬自達等乘用車產品系列。11月19日,“一汽轎車”宣布將紅旗相關資產以約4.2億的價格賣給母公司“一汽股份”。
轉手的原因很簡明,“對公司(一汽轎車)當前經營發展構成了一定的壓力”、“集中力量做好奔騰等自主車型事業”。隨后深交所就有關問題對這次交易進行了問詢。
12月6日,一汽轎車正式回復了深交所發出關于紅旗業務運營、紅旗商標歸屬等問題。
紅旗轎車今年前10月營收為2.43億元,占一汽轎車營收的比重為1.4%。
截止2016年10月底,一汽轎車累計銷售紅旗轎車17.1萬輛。
關于商標使用權,原本一汽轎車需要為紅旗的商標每輛支付1000元。根據最新條約,紅旗品牌獨立后,一汽轎車將仍然擁有紅旗商標使用權。
以下是深交所問詢一汽轎車的熱點問題以及一汽轎車官方的回答:
一、紅旗運營情況,最近一年一期的收入、利潤情況
2012年至2016年10月末,公司紅旗轎車銷售收入累計為27.11億元,占公司2012年至2016年10月末累計營業收入的2.1%。
其中:2015年營業收入為10.34億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3.9%;2016年1-10月營業收入2.43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1.4%。
二、原本承諾解決一汽轎車與一汽夏利同業競爭問題,賣出紅旗是否會新增一汽股份同業競爭
紅旗產品屬于高端自主品牌,市場定位與公司目前生產的奔騰系列和一汽馬自達系列產品具有明顯差異,公司此次向一汽股份轉讓紅旗產品制造相關的資產,可以減輕公司當前的經營壓力,優化公司資源配置,集中力量做好奔騰等自主車型事業,符合企業實際經營和發展戰略的需要。
三、紅旗商標使用權問題
一汽集團向一汽轎車許可兩項紅旗商標,享有獨占排他的使用權。在中國一汽許可本公司使用期內,本公司按銷售的使用商標產品每輛1,000元的價格標準計算向中國一汽支付使用費。
使用費收取年限為本公司銷出的使用上述紅旗商標的第一輛紅旗轎車開始,到累計銷出24萬輛紅旗轎車之后,中國一汽同意將上述紅旗商標無償轉讓本公司。
為了更好的長期培育和發展紅旗品牌,公司于2016年與中國一汽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共享上述紅旗商標使用權。截至到2016年10月31日,公司累計銷售紅旗轎車17.1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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