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紀委日前通報,三明市三元區城關街道辦事處副主任何珍,為確保轄區年終計生工作檢查考評能取得好成績,于2014年9月至11月間,先后三次宴請市、區計生部門有關人員,共花費公款6899元。在迎接考評期間,又以培訓費為由給市、區計生部門相關人員贈送紅包1.1萬元。何珍將用餐及紅包費用從街道撥付到轄區一社區計生經費列支。
2015年3月19日,三明市紀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三明市計生局科長洪榮等人接受三元區城關街道黨工委書記楊金生的吃請,并接受其紅包,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何珍經辦”等問題。隨后,區紀委調查組進行核查。同時,對涉及的三明市衛計委有關人員問題由三明市紀委辦理。
5月13日,三元區紀委對城關街道黨工委書記楊金生、主任何斌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責成作出深刻書面檢查。6月29日,三元區紀委給予何珍黨內警告處分,并對全部違規支付的費用予以追繳,對收受紅包的6名區計生局相關人員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6月15日,三明市直紀工委對市衛計委3名收受紅包的人員予以立案調查。
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查處何珍違規公款宴請、送禮問題,有如下幾點警示:
一要警惕“隱身衣”。個別黨員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執行中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采取更隱蔽的辦法公款宴請,有要求下屬單位報銷宴請、送禮費用的,有利用自辦食堂進行公款宴請、送禮的,有為躲避資金監管撥付資金到下屬單位公款宴請、送禮的……此次查處的何珍違規公款宴請、送禮問題,是一起典型的躲避資金監管撥付資金到下屬單位公款宴請、送禮案例。
二要遏制僥幸心理。在各級黨委、紀委三令五申、反復強調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高壓態勢下,仍有個別黨員干部心存僥幸,認為只要為單位辦事,吃點、喝點、送點不算什么,只要報銷賬目上處理清楚,就不會被發現,企圖瞞天過海,利用下屬單位或私人老板報銷宴請、送禮費用,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因此,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堅決懲處變著法子規避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人和事。
三要落實領導責任。個別單位主要領導對下屬黨員干部疏于管理,對下屬單位在財務制度上把關不嚴,導致違反規定的經費開支在公款中予以報銷。因此,要落實領導責任,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記者 何海銘 通訊員 閩紀黨)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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