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7福建高招高職(專科)批第2次征求志愿8月17日進行
記者16日從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根據安排,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類、理工類高職(專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將于17日(8月17日)進行。根據《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規定,文史類、理工類高職(專科)批第1次、第2次征求志愿均可進行降分錄取。擬填報文史類、理工類高職(專科)批征求志愿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志愿。
填報時間:第2次征求志愿:8月17日8時開始至8月17日18時止。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截止時間一到,系統將自動關閉,屆時就不能再進行填報志愿或修改志愿,請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網填報志愿。考生填報征求志愿前應詳細了解省招委會、省教育廳頒布的《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及有關高校的招生章程,以免造成志愿填報失誤。根據規定,高職(專科)批中,省內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省內高職院校涉外合作辦學項目、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不降分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其他省內高職院校(專業)可適當降分錄取:
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其他公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民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30分以內,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此外,省內高職院校林業技術、木材加工技術、畜牧獸醫、水產養殖技術、輪機工程技術、油氣儲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印刷媒體技術、染整技術、針織技術和針織服裝、老年服務與管理、家政服務、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茶樹栽培與茶葉加工等14個專業,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公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40分以內、民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50分以內,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記者 張立慶)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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