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8月14日訊(海峽網記者 李牧晨 通訊員 劉君華 陳萃)14日,記者從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圍繞公安部和省公安廳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部署,福建交警收集整理了2020年7月份發生的7起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有關人士介紹,結合夏季交通事故和違法特點,7月份,僅全省高速交警部門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中,共現場查處10類重點違法(超員載客、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違法占用應急車道、違法停車、違法倒車、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長途客車凌晨2時至5時違規運行、危化品運輸車不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不系安全帶)3萬余起,查處量同比上升181.26%。
省交警總隊有關人士呼吁廣大駕駛人,為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遵守通行秩序,杜絕危險駕駛行為,摒棄交通駕駛陋習,謹慎文明駕駛,確保安全行車。這7起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別是:
1. 2020年7月9日21時30分,一閩J牌輕型廂式貨車途經甬莞高速公路B道589km+400m處(福州段)時,因車輛故障停于第三行車道內。由于未隨車攜帶三角警告標志,駕駛人取了車上一備胎放在車后警示。21時56分,一魯牌重型集裝箱半掛車行駛途經事故路段時,車頭追尾碰撞上述故障車尾部,造成兩車及所載貨物損壞的不同程度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
【安全提示】機動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請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以防后車追尾或二次事故的發生。請牢記救命的“十二字警句”:車靠邊、快警示、人撤離、即報警。
2. 2020年8月3日17時33分許,宋某明駕駛一部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時未戴安全頭盔,在途經廈門同安工業集中區梧侶路與同輝路交叉口時,被同安交警當場查獲。經現場查驗,發現其存在駕駛摩托車時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未取得駕駛證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共三項交通違法,駕駛人宋某明將面臨罰款900元的處罰,并處15日以下拘留。
3. 2020年7月30日21時24分,霍某某因駕駛摩托車時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被廈門集美分局交警大隊后溪中隊在鄉道集美區理工路后溪路段攔查,民警同時還發現其飲酒后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共計四項交通違法行為。民警當場對當事人霍某某進行了教育,依法扣留機動車。霍某某被依法處罰款1900元,同時,將面臨1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處罰。
【法律規定】摩托車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處警告或罰款100元,記2分;乘坐摩托車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處警告或罰款10元。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依法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安全提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人員依法不得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無證駕駛機動車上路,不僅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而且嚴重威脅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4. 8月3日下午,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汾關中隊會同疊石派出所民警在京福線2015公里處開展聯合執法行動。16點56分許,民警發現一輛牌號為閩JPXXXX的白色小轎車駕駛人林某未按規定系安全帶,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并作出罰款100元的處罰。
【法律規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警告或罰款100元,記2分;在一般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警告或罰款100元;乘客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警告或罰款10元。
【安全提示】安全帶=生命帶,不管是駕車還是乘車,前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帶。
5. 2020年7月14日16時20分,鄒某某在三明清流縣大路口路段被交警攔查。經詢問,鄒某某稱當日12時從龍巖市駕駛閩FWD**6輕型自卸貨車到清流縣嵩溪鎮紅火水泥廠運輸水泥,因龍巖貨運著急催貨,鄒某某立即駕車返回龍巖,經調查,鄒某某被民警攔截時已連續駕駛閩FWD6**4輕型自卸貨車4小時20分鐘未休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鄒某某行為進行處罰,并將其帶至清流縣大路口交通警察執法站強制休息一小時后放行。
【法律規定】不得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安全提示】連續行車達到4小時,需要在安全的地方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休息期間,可以選擇小睡片刻,也可以下車做一些拉伸運動,使自己得到休息恢復體能,精神更加飽滿。如果行車中有疲勞感,可開窗呼吸新鮮空氣,最穩妥的方法是在安全地帶停車,下車活動,待疲勞緩解后再上路,切不可在疲勞狀態下,強撐困意繼續駕駛。
6. 2020年7月25日11時,漳州高速支隊執勤民警在同招高速10公里(下行)廈漳大橋路段對往的危化品運輸車輛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趙某駕駛的閩DE*68號危化品運輸車輛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執勤民警隨即將該車攔下進行詳細檢查,在確認違法后,對駕駛員趙某進行嚴厲批評后,依法處以警告,記3分。
【法律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處以警告或者150元罰款。一次記3分。
【安全提示】危化品運輸事關重大,是重點車輛的重中之重,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通行管制規定。
7. 2020年7月15日2時25分,三明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巡邏至長深高速B道2965km+200m(三明段)時,發現浙A9***3號危化品運輸車(運載:顯影液)停在應急車道上。經調查,原來駕駛人向某某因為疲勞將車輛停在應急車道上休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向某某處警告,記6分。
【法律規定】駕駛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安全提示】高速公路應急車道是專供傷員救治、公路搶險的“生命通道”,非緊急情況不得占用。違法占用、堵塞應急車道,導致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等應急車輛無法緊急通行,延誤救援時機、加劇道路擁堵,極易造成事故,危及生命安全。
據中國天氣網福建站消息,未來十天我省氣溫較高、濕度大,大部分縣市最高氣溫可達35~37℃;午后多分散性陣雨或雷陣雨,雷雨時局部伴有短時強降水和7~9級雷雨大風。悶熱的天氣容易使駕駛人在駕車途中產生疲勞感,尤其是從事貨運的駕駛人,而在疲勞狀態下長途駕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提示廣大駕駛人朋友——
◆科學安排好行車時間和休息時間。駕駛人駕駛貨車進行貨運,一般行車里程、時間較長,為保證行車安全,正確安排好行車時間尤為重要。在駕駛時,連續駕駛時間不要超過4個小時,如果連續行車達到4小時,需要在安全的地方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在休息期間,可以選擇小睡片刻,也可以下車做一些拉伸運動,使自己在休息后精神更加飽滿。
◆避免長期保持一個姿勢駕駛。長期保持一個姿勢開車,會導致肌肉僵硬引發疲勞,駕駛人可在開車時小幅度調整坐姿和深呼吸進行放松。如果行車中有疲勞感,可開窗呼吸新鮮空氣,如果實在感覺疲勞,最穩妥的方法是在安全地帶停車,下車活動,待疲勞緩解后再上路,切不可在疲勞狀態下,強撐困意繼續駕駛。
◆隧道行車不得隨意變換車道。一般情況下,隧道內的車道都是以白色單實線施劃的,這就意味著在隧道內不允許變換車道。加之隧道內光線較差,不具備變換車道的條件,因此,駕駛人一定要在所在的車道內行駛。同時,隧道內行車嚴禁超速行駛。
◆駛出隧道時不要匆忙加速。車輛駛出隧道時,駕駛人會面臨“白洞效應”,可能會出現短暫的“眼盲”,因此,駛出隧道時切勿匆忙提速,要適當放慢車速,以免前方有突發情況無法及時躲避。但是,當眼睛適應外部光線后要迅速提速,以免給后車帶來危險。
◆在雨天行駛時,控速是關鍵。雨天道路濕滑,輪胎與地面附著力下降,即輪胎抓地力減弱,增加駕駛難度。因此,駕駛人要降低行車速度,以提高對車輛的操控性。
◆雨天行車,要保證視線清晰。雨天駕駛,駕駛人的視線嚴重受阻,因此,在行駛時,需及時打開雨刷器,同時根據雨量的大小調整雨刷速度,保持視線清晰。
◆需要制動時,要采取慢剎車。雨天行車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制動時,不要猛踩剎車。如果制動過程中發生車輛失控打滑的情況,應松開剎車,向偏移方向小幅度轉動方向盤,待車身方向修正后再輕踩剎車,慢慢制動。
責任編輯: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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