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3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嚴順龍)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實施方案》,逐項落實《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任務分工》中的137個事項,確保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任務,其中2020年底前實現57個事項“跨省通辦”。
方案明確了5項重點工作任務。一是統一“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業務規則和標準,推動事項辦理規范化運行,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域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二是在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等政務服務平臺設立“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專區,作為全省“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服務入口。三是進一步梳理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推動更多“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事項“全流程網辦”,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實現申請人“單點登錄、全國漫游、無感切換”,由業務屬地為申請人遠程辦理,可全程網辦的事項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到現場辦理。四是縣級以上政務服務大廳設置“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窗口,建立“收受分離”工作模式,打破事項辦理的屬地化管理限制。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下轉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在不改變各地原有辦理事權的基礎上,申請人可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窗口收件后先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身份核驗,再由業務屬地審批人員對報件進行實質性審查并作出審批決定。五是加強“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數據共享支撐能力,建立權威高效的數據共享協調機制,除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等外,一律面向各級政府部門提供履行職責需要的數據共享服務。
方案明確,由省審改辦負責我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的統籌推進,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加強對各地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的跟蹤督促和業務指導。省直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政策、業務、系統、數據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經費保障,確保改革任務盡快落地見效。
方案強調,要拓展深化“省內通辦”事項,圍繞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異地辦事需求和企業生產經營高頻事項,抓緊梳理一批“省內通辦”事項清單,指導各地建立“省內通辦”合作機制,2021年底前實現清單內事項“省內通辦”。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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