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正在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上了解到,《福建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已提交本次會議一審,《條例(草案)》對綠色建筑標準及執行、編制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綠色建筑全過程閉合管理機制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我省建筑總量大,每年新增建筑面積超過6000萬平方米,建材生產和建筑建造、使用過程中消耗的能源,占全社會總耗能量的30%左右。相對于傳統建筑,綠色建筑在節能降耗的基礎上,還能顯著改善建筑的健康性和舒適性。截至目前,我省已新增綠色建筑面積超過1億平方米,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標準,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綠色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經驗。
根據最新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建筑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個等級。為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要求省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結合本身自然環境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制定綠色建筑地方標準,確定相應等級綠色建筑的技術要求。
《條例(草案)》單列了“引導與激勵”一章,明確高校、研發機構和企業研究開發綠色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其研發和成果轉化等活動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建設、購買、運營綠色建筑可以享受一系列扶持政策。(記者 鄭昭)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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