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居住在南安市石井鎮的江西人葉先生來到南安石井海防派出所,為在南安出生剛滿月的小女兒上戶口。與平常不同的是,葉先生為小女兒辦的不是南安戶口,而是老家江西上饒戶口。這也是新生兒入戶“閩贛跨省通辦”試點工作以來,福建省受理的首件業務。
“孩子在南安出生,原本打算年底回江西再辦理戶口,聽說這邊派出所可以直接上江西老家的戶口就過來了。”葉先生邊說邊拿出相關證件,并在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新生兒入戶“閩贛跨省通辦”告知書。
隨后,在3個工作日內,葉先生就會接到結果通知,他只需要再到申請地派出所簽署辦結確認書即可。屆時,成功辦理入戶的新生兒就有了正式身份。這時,葉先生可以選擇在申請地派出所直接申請開具新生兒戶籍證明,也可以選擇親友代辦或以后自己回老家時再打印居民戶口簿新生兒頁。
“這種做法對我們在外工作的人,真的很方便。”葉先生說,辦理成功就能生成戶籍證明和身份證號,“有了身份證號,我就可以在手機上為孩子購買江西的農村醫療保險,不用再等到年后了。”
據悉,為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福建公安聯合江西公安推行新生兒入戶“閩贛跨省通辦”業務,這是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政務服務能力的重要舉措。
戶政民警介紹,只要是符合條件的新生兒,都可在實際居住地或新生兒出生地轄區公安機關提出新生兒入戶“閩贛跨省通辦”申請,由申請地和辦理地公安機關則通過信息流轉代替群眾兩地來回奔波,切實方便群眾辦事。(泉州晚報記者 黃耿煌 陳靈 通訊員 程冬梅 蘇志剛 文/圖)
相關鏈接
“閩贛跨省通辦”新生兒落戶要求
辦理條件:新生兒需在境內出生并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為境內人士、同民族、婚內生育,父或母為戶主,隨父或母在家庭戶內申報出生,姓氏隨父或母,不滿一周歲的新生兒。
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新生兒父或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二)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責任編輯:趙睿
- 福建今年底實現道路運輸駕駛員高頻事項“跨省通辦”2021-08-11
- 殘疾人證辦理28日起實行“跨省通辦”2021-06-29
- 自6月28日起 殘疾人證可實現“跨省通辦”2021-06-29
-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解群眾“急難愁盼”2021-05-19
- 全國領先!福州與日照實現商事登記“跨省通辦”2021-04-30
- 福建等12省區簽訂“跨省通辦”合作協議2021-04-27
- 七省九市集中簽約啟動政務服務“跨省通辦”2021-03-26
- 戶口通遷!居住證互認!福建出臺方案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2021-03-08
- 一地受理 網上辦理 長三角跨省份戶口遷移更便捷2021-02-22
- 福鼎攜手浙江蒼南啟動跨省通辦 異地辦事真方便2021-02-02
- 最新福建新聞 頻道推薦
-
民政部公布試點單位!福建這些地方入選2021-12-09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