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31日獲悉,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日前印發《關于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至今年12月底。
“對招用2023屆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歲至24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通知明確,一名上述人員的就業參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戶企業用于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不能重復使用。一次性擴崗補助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各地不得超出現有政策規定提高政策享受門檻,增加限制條件,要讓招用上述人員并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盡可能享受政策紅利。
通知明確,在政策執行期內(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業為上述三類人員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時長大于(含)1個月,且審核時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不區分以往年度是否就業參保。根據人社部有關要求,勞務派遣單位暫不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
記者了解到,此次補助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規范、安全”的原則,主動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省級定期將新參保人員信息與部省人社業務協同平臺提供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核驗接口”、教育部門移交的有就業意愿的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數據信息、登記失業信息進行比對,篩選出初步對象名單發至各地復核,各地確認參保人員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條件,向企業發送信息并經其確認后,將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發放至用人企業對公賬戶。對沒有對公賬戶的企業,可將資金發放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該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賬戶。
通知要求,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開設服務窗口,便于企業自行申請一次性擴崗補助。對企業所招用的相關人員參保情況,經辦機構要通過本地信息系統核實,并在收到企業申請后20日內辦結。(記者 李暉)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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