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左)和協和藥店(右)所售“美林”連生產批次都相同
海峽網2月1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林新榕 文/圖) 同一種藥,同一廠家,同樣劑量,同樣的生產批號,但在福州鼓樓區圣廟路33號的協和藥店中,商品名為“美林”的15毫升裝布洛芬混懸滴劑(下稱“美林”),售價幾乎是三甲醫院中的近兩倍。前兩日,福州市民魏女士在購藥時,就遭遇了這樣懸殊的價格:該藥在福州兒童醫院售價8.35元,在協和藥店售價15元。
本月15日,魏女士帶發燒的7歲兒子至福州兒童醫院就醫,醫生開的藥中,就有一盒8.35元的“美林”。次日,因在醫院購得的藥用完,著急的魏女士在協和藥店購入了兩盒“美林”,每盒售價15元。經記者比對發現,魏女士在醫院和藥店購買的兩盒藥,生產批次、日期、廠家、規格都完全一致。
“同樣的藥品,為什么價格會高出這么多?”魏女士說,由于孩子生病她就急著買了兩瓶,花費30元,雖然錢不多,但藥店的高定價讓人不解。
協和藥店的葉店長稱,雖然生產批次、生產日期都一樣,但店中這批商品是2月3日后進貨,這批貨的進貨價上浮,故調高售價,此前該藥只賣9元左右。記者隨后走訪了鼓樓區康利達、永惠、惠好四海、康泰堂、宜又佳5家藥店,發現“美林”售價在9.6至10元間,各店負責人均表示“未收到漲價通知”。其中一人稱,平時各藥店間的同款藥品價格可能存在不同,因除麻醉和精神類藥物外,大多數藥品都取消了政府定價機制,藥店的進貨渠道、進貨數量、經營成本,都會影響藥價。
省物價局醫藥價格管理處人員介紹,醫院藥價在去年下半年實行“零差利”改革后,都是嚴格按照統一招投標的價格進行銷售,這樣的機制杜絕了“以藥養醫”,讓醫院藥價更公開、透明。藥店根據市場競爭機制自行定價,政府部門不再統一限制,只要明碼標價就不違反相關規定。
上述工作人員稱,各藥店價格不同,這是市場行為,政府部門目前無法干涉,市民在購藥時,盡可能多地咨詢或比較各店,如遭遇價格不公示的,可撥打物價投訴舉報電話“12358”。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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