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4月5日訊(海都記者 趙楊 肖春道 毛朝青)“您親人的墓位20年使用期限已接近,若需繼續保留,需要重新辦理相關手續。”福州有市民報料,接到陵園工作人員的繳費電話,關于墓位使用期限的話題再次引起市民的熱議。多家陵園向記者證實,不少親屬在祭掃時憂心墓地遭清理,也主動問詢。不過因無明確規定,也確實感到迷茫。
記者調查發現,福州的陵園,不少墓穴使用周期正接近20年。而在三山陵園等老牌的公墓,有的墓穴使用年限正達到20年的使用周期。
三山陵園的相關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公墓最早下葬逝者在1997年,當時逝者的身份多為歸國華僑。對于如今墓穴20年的使用周期到期,下一步該怎么操作,該負責人表示,目前也還不清楚。方案主要是續交管理費,但是很多的喪主已經找不到,或者沒有辦法聯系。
對于無法聯系上的喪主,他們也不可能清理墓穴,等于沒有辦法處理。
皇天陵園相關負責人郭女士告訴記者,該陵園最長周期的一批墓穴已經16年左右,大約3000個。目前公司已經開始操作,就是在到期之前三年,通過短信、微信等各種方式通知喪主續交管理費用,如果無法聯系上喪主,在超過20年的期限后一定的周期,將會把無人認領或者不交管理費的骨灰,進行統一下葬。
郭女士表示,將會借鑒北京等地人性化的做法,妥善進行處置。至于周期多長,因為相關的政策還沒有出臺,他們還沒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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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穴20年到期怎么續費?不續費會被遷墳嗎?
清明時節,各地民眾掃墓祭祖。
昨天是清明節,但很多去掃墓祭祖的人都碰到一個怪現象:有些早已封園的老墓園的工作人員都在忙著做一件事,就是蹲守在墓邊,逮著來上墳的家屬催錢。到底怎么回事?
原來我國有不少老墓園的墓地都已經超過20年,按規定需要續繳管理費,但絕大多數逝者家屬并不會主動聯系墓園繳費,所以就出現了墓園公園人員蹲點伏擊的現象。那么問題來了,墓穴20年到期后該如何續費?看記者調查。
墓地為何要設使用期限?為何是20年?
墓穴證上明確寫著“從落葬之日起,負責護墓20年”。
很多人可能納悶,墓穴的使用期限為什么是20年?實際上,有這樣一種說法:生前住的地方產權是70年,死后“住”的地方,“產權”是20年。
因為在我國墓地和商品房一樣,使用是有期限的。在經營性公墓給親人買一塊墓地,嚴格來說不叫“買”,而是“租賃”,是獲得這塊土地的使用權,一般期限是20年。20年到期后,如果還想維持原狀,就得繳費續租。
民政部1992年發布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這樣的規定:公墓墓區土地歸屬國家或集體所有,喪主不具有自行買賣或者轉讓的權利。
為啥是20年呢?對此,民政部有關負責人稱,嚴格來說20年是墓穴管理費的收費期限,而非墓穴租約期限,因為1992年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但并未對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確規定,所以人們買一塊墓地所花的錢實際上只能管20年。
到了1997年,國務院出臺的《殯葬管理條例》首次規定墓穴是有使用年限的,具體年限由省級政府規定;而1998年民政部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則規定,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
多地出現墓穴“到期潮” 如何續租沒有統一說法
根據1992年的《辦法》,最近這幾年20年的期限已經陸續到期。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山東、北京、遼寧、重慶、內蒙古、云南、廣西等地出現墓穴“到期潮”。到期后該怎么處理?該怎么續費?實際上直到今天,關于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臨的后續問題,相關立法還沒有出臺,國家層面并沒有統一的說法。
有些地方則出臺了一些規定,不過續租價格、續租周期也不盡相同。
北京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李紅兵表示,如果以傳統方式續租,北京的第一次續租暫定周期為10年,費用目前只按相關標準收取土地租賃費和墓地管理費兩項,“目前收費特別是管理費用明顯偏低,將等相關政策調整后,再重新確定標準”。
云南等地對到期墓穴的續租僅有一個原則性的規定。比如,云南2014年出臺的《關于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中規定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公墓經營單位自主制定收費標準。
北京八寶山人民公墓自2013年以來辦理了6281份墓穴續租業務,但愿意節地生態改造的不足一成。
到期沒續怎么處理?以維持現狀為主
很多人擔心,親人墓穴到期之后如果沒有及時續租該如何處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除了一些公墓蹲點值守要求親屬續費之外,沒有聯系上的還是以維持現狀為主。
以園區建成較早的北京八寶山人民公墓為例,那里超過一半的墓都面臨續租。八寶山人民公墓發言人倪曉峰介紹:“(這里)總共67000多個墓,大概有37000左右到期了,因為八寶山人民公墓建墓比較早,五十年代已經建墓,現在這么長時間,到期數量在北京市來說應該是最多的一個。”
對于公墓內一些常年無人祭掃的墓穴,倪曉峰表示,目前八寶山人民公墓采取的只能原地不動的政策。“有些老的墓肯定存在這樣的問題,家里多年沒來人,聯系不上,留的聯系方式、聯系地址肯定聯系不上,有些家屬可能都到國外去了,可能三五年之內都不回來,按規定說現在是20年租期,到期后可以續租,但是到期后沒有人來怎么處理,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這涉及到中國千年的文化傳統和習俗,現在就保持現狀。”
不止八寶山這一地這么處理。根據《遼寧省公墓管理辦法》,期滿后逾期3個月不繳納的,按無主墓穴處理,但包括沈陽回龍崗墓園在內的管理方都并沒有對過期墓穴按無主墓處理。回龍崗墓園服務中心主任李樹堯說,盡管政策上對無主墓有明確的時間判定,但現在所有過期墓穴依然都保持原狀,連集中遷到骨灰塔都沒有做,就怕將來家屬找麻煩。
生態化改造是選項之一 但推廣需要時間
除了維持現狀之外,是不是還有別的辦法?多位專家指出,一些地方之所以將墓地的租期限制在20年,目的在于應對“墓地圍城”的困境。
為此,民政部等九部委不久前發布的《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明確,“積極推進墓穴循環使用”,“鼓勵家庭成員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單個墓位使用率”,墓穴的生態化改造成為選項之一,但在現實中也遇到不少困難。
2015年11月21日,河南省許昌市一墓園舉行生態環保葬集體落葬儀式。
北京市民政局殯葬處處長李輝表示,到期的傳統墓穴進行生態化改造是今后鼓勵引導的方向,但目前北京對如何在墓區進行生態化改造還沒有具體措施。
在業內人士看來,在操作層面上實現傳統墓穴的無害化降解處理是個難題,生態化改造可以提升土地利用率,但建材的可循環利用卻幾乎是不可能的。
另外,不少民眾也不接受這種做法。因此,進行現有墓地進行生態化改造以及推廣相關做法還有一個過程。
墓地如何續租亟待國家出臺標準
生態改造需要時間,過期之后維持現狀只是權宜之計,在墓地價格高漲的情況下,墓穴到期后到底該如何處理亟待國家出臺相關標準。
首先,2012年3月,國家發改委和民政部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繳費到期后的墓穴,群眾申請繼續使用。但到期怎么續繳、能續多久、按什么價格續繳等細節問題,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并沒有同樣明確,只規定“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納入地方定價目錄,收費標準按公墓維護管理的實際成本及合理利潤核定,具體由各地確定”。
其次,續費是按照20年前的墓穴價格計算,還是按照現在的價格呢?以遼寧沈陽的墓園為例,20年前,3000元一個墓穴,如果續租標準是1%,那就是每年30元錢,續租20年才600元錢。但如果按照現在的價格,一個墓穴動輒幾萬、十幾萬元,按1%計算也不是個小數目。到底按哪個來?民政部門表示沒有權威的規定。
最后,對逾期不繳費的墓穴該如何處理?是補交費用還是遷墳?如果一味維持現狀,肯定會對逾期不繳費起到鼓勵作用。但如果強制遷墳,肯定會引來糾紛。
所有這些都需要明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讓逝者入土為安。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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