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9月18日訊(記者 綦芬) 榕城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時間敲定。福州市政府昨天發布《關于福州市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公告》,決定自2016年9月25日起在福州市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原由土地、房屋、林業、海洋等部門承擔的不動產登記,自9月19日起停止受理相關登記業務。
登記部門將更名 設兩個受理點
9月25日市房屋登記中心將更名為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負責市本級及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區的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海域登記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等事務性、技術性、輔助性工作和房屋交易管理相關工作。馬尾區不動產統一登記同步實施。
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設立兩個不動產登記辦理點,分別是位于福嶼路的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和位于高橋路的市民服務中心四樓。
馬尾區除自建房外的不動產登記業務也可在上述兩個辦理點辦理。
登記范圍包括10類業務
不動產統一登記范圍包括下列不動產權利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國家規定給予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由原發證機關辦理登記,過渡期后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范圍);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市民將“兩證合一”
村民將“多證合一”
對于福州市區的城市居民來說,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后,房產證和土地證“兩證合一”;對于鄉鎮群眾來說,將實現集體土地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的“多證合一”。
按照“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的原則,原有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繼續有效,今后依法辦理不動產轉移、變更等登記時,才換發新證書或新登記證明。
原登記機構明起不再受理
原由土地、房屋、林業、海洋等部門承擔的不動產登記自明日起停止受理。9月19日至24日,市區范圍內停止受理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申請(繳稅、領證正常辦理),進行不動產登記系統對接調試、登記系統測試等工作。
不動產登記申請前依法需要開展的不動產權籍調查(不動產權屬調查和不動產測量),由市國土資源局組織開展,并委托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在各辦理點受理。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審核確認時間,不計入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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