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1月25日訊(海都記者 陳超)海都記者昨日從電力部門獲悉,下月起,福建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分檔電量將有新算法。新的月度電量分檔標準實行后,總體來說,月用電量200度以下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難家庭),電費支出不變。而對于月用電量超過200度的家庭來說,電費將下降。以月用電450度為例,每月電費減少7元。
各分檔電量電價 維持原標準不變
據悉,10月24日,省物價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分檔電量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已經執行了四年多的階梯分檔電量進行了調整,并從2016年11月1日起的實際用電量執行,各分檔電量的電價維持原標準不變。
實行新的月度電量分檔標準后,對月用電量超過200度的家庭來說,相當是降價了;而200度以下的家庭,電費不變。舉例來說,一個三口之家,月用電量大約450度,分檔電量調整前,需要繳納的電費為249元,而調整后電費為242元,減少了7元。需注意的是,此次電費算法調整,要到12月份收到的電費賬單上才能體現。
晚10點后用電多 可申請“峰谷電價”
新算法除了對月用電量超過200度的家庭進行降價,一些在晚上10點后用電較多的家庭,還可申請“峰谷分時電價”,可省更多的錢。
據悉,“峰谷分時電價”是指根據用電高峰期和用電低谷期不同時段執行不同的電價。高峰時段(當日8:00—22:00)每度電加價0.03元,低谷時段(22:00—次日8:00)每度電降低0.2元。
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一戶一表”用戶,可自愿申請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并通過所在供電企業營業窗口申請。此外,已實名制的“一戶一表”居民客戶,還可通過“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微信公眾平臺申請。需要注意的是,“峰谷分時電價”申請后一年內不得變更,一年核定一次。居民如對電費有疑義,可向當地供電營業廳或供電公司咨詢。
責任編輯: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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