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2月31日訊(海都記者 趙楊)明日起,凡屬于新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城鎮集體企業、非公企業、民辦非企業,可自行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自行選擇的比例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昨日,記者從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獲悉,《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元旦開始執行。
三類企業可自行選擇繳存比例
記者了解到,2017年1月1日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適用該批復施行之前的相關規定;2017年1月1日后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適用該批復。
據了解,城鎮集體企業是指財產屬于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非公企業是指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除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外的非公有制企業。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其他單位仍按“各12%”繳存
據了解,新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城鎮集體企業、非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可自行選擇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自身實際確定。
記者了解到,已繳存(包括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已繳存以及2017年1月1日之后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城鎮集體企業、非公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也可以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個是需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全體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此外,只能在每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期間(即每年的7月份)進行調整。
除城鎮集體企業、非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外的其他類型單位,新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仍按單位和職工各12%的比例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
已繳存的,調整必須先申請
相關負責人表示,元旦起,這三類企業新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除了需提交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外,城鎮集體企業、非公企業還需提供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企業基本信息表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已辦理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的單位,提交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而民辦非企業單位,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而已繳存的這三類企業,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則需先提出調整繳存比例的申請,由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審批。企業憑中心審批材料到公積金承辦銀行辦理調整手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全體職工大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決議;企業登記基本情況表(含內資、外資、中外合資)。
責任編輯:黃小群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美國領事館舊址 福州煙臺山復興樣本2017-05-19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