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2月31日訊(海都記者 王林成 通訊員 余周宏 王玉龍)車輛購置稅“五折”優惠期限逼近,而近日,出現了消費者扎堆繳稅的情況。昨日,記者從福州市國稅局獲悉,車購稅優惠以購車發票開具日期為準,消費者可合理安排繳稅時間。凡是購車發票開具日期在今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只要在60日內到國稅部門繳納車購稅,都可以享受到2016年的車購稅優惠政策。
據介紹,我國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為鼓勵節能減排,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輛的,減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臨近這一優惠政策期滿時,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通知,對執行一年多的小排量乘用車車購稅優惠政策進行調整。根據此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輛的,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購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購稅。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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