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網傳微信朋友圈截圖
東南網3月23日訊(本網記者 揭曉經)“4月1號起,福州二套房認定將采取‘認房又認貸’啦!”昨日晚上,一則關于福州市二套房認定辦法調整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瘋傳,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該消息稱,調整后即便在福州無住房,但曾經有商業貸款或者公積金貸款,再購房時也被認定為二套房。同時,購二套房首付提高至60%,非普通自住房首付不低于80%。
隨后,東南網記者向福州市房管局核實。該局政策法規處的黃先生表示,目前沒有接到任何有關調整二套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仍然按照2016年10月6日出臺的政策《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通知》執行。
具體內容為:對于首套房貸款已結清的,在本市五城區范圍內購買二套房,擁有本市五城區戶籍的家庭申請商貸,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則不低于40%。對擁有1套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本市五城區戶籍家庭購買二套房,申請商貸首付比例不低于40%。而非普通自住房,對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和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暫停銷售。
黃先生提醒廣大市民,一直以來民間都有流傳各種對樓市限購政策調整的猜測,甚至會有人出于私心編造這種謠言,引起大家的恐慌。福州市政府出臺任何新政都會在官方網站(中國.福州http://www.fuzhou.gov.cn/)上同步進行更新,廣大市民要以正式文件為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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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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