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5月4日訊 (海都記者 施建華) 女子鄒某某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導致無法乘坐飛機、高鐵等高速交通工具。她將航空公司、鐵路和法院等部門告上法庭,訴請解除對自己的“強制措施”,但最終因為不屬于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法院不予立案。
昨日上午,在立案登記制改革實施兩周年之際,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立案登記制改革白皮書和2015—2017年度立案登記制改革十大案例。其中這起案例中,嘗到失信“苦頭”后的鄒某某對法院的判決不服,企圖再起訴。但最終法院認為,司法程序中的審判、執行行為,并非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故不予以立案。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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