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明年起新增巡游出租車50%使用新能源汽車
福州新聞網12月22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陳敏靈 柯競)日前,我市出臺《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產業發展的實施方案》,力爭到2020年,實現全市新能源汽車產能超過10萬輛,全產業鏈產值突破500億元,并打造青口投資區、閩臺(福州)藍色經濟產業園兩大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
繼續實施
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政策
根據《實施方案》,我市將進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按照“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原則,我市將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鄉規劃,充分考慮電力設施規劃布局。同時,執行用電優惠政策,如不收取接網費用、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等。至2020年,繼續實施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政策。
電動汽車銷售企業售車時,應在規劃布局的地方隨車按1∶1比例配裝充電樁;在公共充電網絡不完善的區域,應按需配置移動儲能充電車。2017年底前,要累計建設150座以上充電站,覆蓋全市高速公路干支線;到2020年,全市累計建成固定充電樁及移動儲能充電設施6萬個,以滿足7.5萬輛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需求。
我市還鼓勵住宅區建設充電設施。
至2020年
推廣新能源汽車7.5萬輛
至2020年,我市每年將加大比重新增及更新新能源汽車。至2020年,全市計劃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7.5萬輛。
其中,2020年,我市要實現城市公交更新為新能源汽車,全市適宜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公路客運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城市專用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以上,全市私人新能源乘用車累計推廣3萬輛以上。
而在城市出租車方面,從2018年起,我市新增的巡游出租車50%使用新能源汽車。2020年,全市城市巡游、網約等城市出租車電動化率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分時租賃車輛實現電動化。
打造兩大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
根據《實施方案》的發展目標,至2020年,我市新能源汽車產能將超過10萬輛,實現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產值突破500億元,形成以青口投資區、閩臺(福州)藍色經濟產業園為重點的省內乃至國內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
培育產值超50億元企業2家,產值10至50億元企業3家。其中,東南汽車新能源乘用車產能達4萬輛,福建奔馳新能源乘用車產能達6萬輛,兩家企業產值均超過50億元,分別實現銷售超3萬輛、4.5萬輛目標。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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