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旗山大道糾違,暫扣未隨身攜帶購車證明的超標電動車
海峽網12月22日訊(海都記者 陳恭璋/文 林丹/圖通訊員 榕交警) 根據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11月13日起,福州交警在城區開展電動車專項整治。截至前日,在一個多月里,交警共查處電動車違法17萬余起、查扣無牌或超標電動車2.9萬余輛。記者了解到,被暫扣的電動車,絕大多數屬來源不明,僅一小部分被車主領回。對于逾期不處理未領回的,警方將進行公告并統一集中銷毀。目前,福州交警開始在三環外查處電動車違法。
旗山大道暫扣15輛超標車
昨日上午,上街(高新區)交警大隊在旗山大道福州大學附近路段,開展電動車違法查糾整治。交警介紹,上街轄區位處三環路外圍,騎超標電動車出行的群眾較為普遍,該區域雖未納入超標電動車禁行區域,但根據省市電動車管理辦法,電動車必須經登記、懸掛號牌才能上路,而超標電動車無法登記和上牌,市民騎行上路,必須帶齊相關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等證件。
交警重點檢查了路面超標電動車的合法手續。昨日上午10點,一輛超標、載人電動車被攔下,后座上的男生還拉著一個行李箱,十分危險。最后,騎手被交警處以罰款,電動車也因沒有合法購車證明而被暫扣。
在昨日上午一個小時里,交警查糾電動車各類違法行為30余起,暫扣15輛超標電動車。交警介紹,經過這一段時間的嚴管嚴抓,上街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顯著減少,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
領車需帶齊這些證件
電動車被暫扣后要怎么取回?
據悉,電動車被查扣后想要領回,當事人要帶著車輛發票、合格證原件與復印件、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及聯系電話、銀行罰款收據、暫扣電動車強制憑證復印件前往轄區交警大隊處理。交警大隊窗口收件后,將材料移交市場監管部門審核,審核后車主領走取車憑證,方可取車。
在11月24日前與12月2日后被扣車輛,要到倉山區海峽奧林匹克體育中心P7停車場里領取。
據了解,被查扣的無牌及超標電動車,若3個月無人認領,警方將發布公告,公告期過后(一般指車輛查扣達6個月)車主仍未前往處理,警方將視情況集中銷毀這些車輛。
□快刀短評
也該治治小車“賴路”頑疾
昨天上午6點43分,福州楊橋路金牛山往洪山橋方向(洪山橋公交站附近),一小車與77路公交車剮蹭,直到7點9分,兩車才撤離,后方車輛排起長龍;7點28分,二環路興園人行天橋下省委黨校往總院方向,左側車道有三車追尾,在十多分鐘內,該方向大堵車。隨后交警到場,勸離三車,道路才逐漸恢復通暢……
在高峰期,路面上車流漫漫,最前方幾輛剮蹭小車,司機正爭得唾沫橫飛,后方車輛司機被堵得想罵人。這樣的場景,時常出現。
法規早已白紙黑字,小事故實行快處,拒不撤離,處罰!2013年開始,福州市實行小事故快處,沒人傷、車損1萬元以下、車輛能移動的交通事故,司機拍照后,就要撤離,再報警和報保險,或者直接去快處中心;應撤不撤的,罰款200元。
小事故快處是對道路交通小事故進行簡易、快速、集中處理,若每一起小事故都需要交警到現場,這是浪費警力;同時,小事故賴路,很快就會造成區域交通擁堵,并且快速擴散,快處也是緩解交通擁堵的一劑良方,這是交通管理的必然趨勢,已經被國內許多大中城市采用。但近段時間,福州市小事故賴路現象,又有所反彈。
治理小事故賴路,藥無他方,嚴罰!零容忍!治頑疾,需用重典,老百姓也會拍手稱贊。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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