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正開展新一輪電動車整治,騎手若辱罵執法交警,將被治安處罰。 一騎手的電動車的擋風罩被交警當場拆除
海峽網12月28日訊 (海都記者 陳恭璋/文 林丹/圖 通訊員 榕交警)根據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福州市正在開展新一輪電動車整治。昨日上午,倉山交警在閩江大橋南橋頭開展整治,一小時內共查扣20輛超標電動車。
目前,此輪整治已持續近一個半月,但仍有部分騎手對交警執法不夠理解,言語辱罵交警等情況經常發生。對此,有關人士介紹,根據人民警察法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構成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騎電摩,罰200元并暫扣車輛
昨日上午,倉山交警大隊展城中隊在閩江大橋南橋頭設立檢查點,現場查糾不按道行駛、闖紅燈等各類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并查扣無牌及超標電動車。一小時內,警方共暫扣無牌及超標電動車20輛。
上午9時20分,一男子駕駛一輛超標電動車駛近檢查點,被警方攔下。由于無法提供所駕駛的超標電動車的購車發票、合格證等材料,民警依法向其開具了罰款200元并暫扣車輛的罰單。
當得知車輛將被暫扣,該男子便拒絕在罰單上簽字,聲音也漸漸大了起來。民警將該男子領進附近崗亭,向其詳細解釋了本輪非機動車整治的情況及其駕駛超標電動車的危害,同時告知其即使拒簽,也無法改變既定事實。經過近半個小時的勸導,該男子情緒漸漸穩定,并在罰單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言語辱罵警察最高可拘留10天
現場交警介紹,近年來,交警部門處理的交通事故中,很大一部分因非機動車導致。由于非機動車輛較輕,且駕駛人防護不夠,不按道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而超標電動車由于車速更快,安全隱患也更大。交通違法整治的本意在教育而不在處罰,是希望通過嚴格的執法增強廣大騎手的安全意識,共同創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環境。
但在實際執法中,有不少騎手以為交通違法是小事,通過各種方式拒絕配合,語言辱罵交警十分常見。對此,有關人士介紹,根據人民警察法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構成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天至10天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警方同時提醒,如對警方的執法存在異議,可向相應的交警大隊提出復議。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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