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3月15日訊 (海都記者 徐豐)昨日,海都記者從福州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福州市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完成12315、12365、12331三個消費投訴舉報平臺,12345便民熱線和96196電梯應急救援熱線整合工程。
據介紹,去年,福州全市各級消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062件,解決2043件。從投訴的問題性質看,位居前三位的分別是質量問題(644件)、合同問題(306件)和售后服務問題(242件),占投訴總量的57.81%。發布會上還曝光了一些消費維權案例。
網上預訂周邊游用餐時間引爭議
【案情簡介】
2017年9月30日,曹女士投訴稱,其于一周前看到某旅游網絡平臺在推介福州周邊游套餐,項目包括某溫泉度假村入場泡溫泉及中午自助餐,套餐團購價為每人168元,其中寫明10點進場,11點半就餐,她當時就付款下單預訂。在曹女士進入該度假村,臨近中午前往就餐時,卻被告知中午并不提供自助餐,而晚上的自助餐需要到下午2點才開放。曹女士對此不予認可,現場求助。
【處理過程及結果】
閩侯縣消委會荊溪分會介入調查調解。該度假村解釋稱,其在網絡平臺上推出的套餐項目包括入場泡溫泉加自助餐,但自助餐只有晚上才有提供,產生糾紛是由于消費者在預訂時沒有詢問清楚造成的。消費者認為,該度假村的說法與網站宣傳不一致,是在推卸責任,堅持要求按照網上宣傳內容兌現提供午餐的承諾。經調解,該度假村同意免費提供午餐,曹女士表示認可。
小孩游玩被撞傷 游樂場需擔責任
斷為撕脫性骨折。黃女士與該游樂場交涉,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3萬元以及對游樂場所的相關防護設施進行加固,遭到拒絕。
【處理過程及結果】
晉安區消委會及福新分會介入調查調解。經了解,黃女士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由于該游樂場管理上的疏忽,未能及時發現經營場所的防護欄出現缺口,導致場內的車輛從缺口處沖出,撞上了當時在護欄外的小孩。經多次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該游樂場一次性賠償小孩的醫藥費、營養費以及護理費等1.1萬元。黃女士對調解結果表示認可。
【案情簡介】
2017年11月28日,黃女士投訴稱,其與小孩于11月11日晚在晉安區某大型商場地下一層游玩,經過廣場時,小孩被晉安區某游樂場經營的車輛撞傷。她及時將小孩送醫院治療,經診
擅自開增值業務運營商應該退款
【案情簡介】
2017年7月15日,永泰縣林先生投訴稱,在未經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某通信運營商從2015年11月起為其名下的手機號碼開通了多項增值業務,導致話費一共被扣1764.32元,要求該公司雙倍退還電話費。
【處理過程及結果】
永泰縣消委會聯系該運營商永泰分公司負責人到場調解。經了解,林先生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林先生認為,未經本人許可,該公司擅自為其開通并不需要的增值業務,致使話費一年多來被多扣。工作人員指出,運營商的這種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經調解,該公司同意退還林先生3500元,并為其辦理取消各項增值業務的手續。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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