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校與公辦校同步招生、熱點校電腦派位招生不搞“一刀切”、明年起普高自主招生排在中考后……省教育廳昨日發布《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為廣大考生和家長關心的熱點問題作了詳細說明。
亮點一:民辦校與公辦校同步招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統籌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戶籍學齡人口和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明確,整體制訂本地中小學招生入學辦法。高等學校附屬中小學以及省屬、市屬中小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通知指出,要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嚴格規范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并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對于有空余學位的公辦熱點學校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可在現有工作基礎上,積極引導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不搞“一刀切”,不作強制性規定。但如何派位、派位比例多少等還有待確定。
從2018年秋季學期起,義務教育起始年級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額,普通高中班額不超過50人,且原有大班額比例逐步下降。
亮點二:優質普高招生指標向無選擇生源學校傾斜
通知指出,義務教育階段要進一步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政策。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將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傾斜。
2018年起,凡升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學生均須經過學校所在設區市的招生管理平臺統一錄取。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各設區市劃定的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但應確保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至少有一名學生錄取到優質普通高中。
亮點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校不得變相選拔生源
通知要求,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嚴格執行招生優待政策。對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臺商子女等政策優待照顧對象,各地要細化入學操作程序,規范落實教育照顧優待政策,不得隨意擴大照顧范圍。
亮點四:完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通知指出,各地要進一步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并提前開展招生入學政策專項調研,摸清底數,有學位余額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都要開放接收隨遷子女。
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家長自主報名結合隨機派位的入學方式,隨遷子女數量較多的市、縣(區)要探索建立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制度,保障入學公平。
要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材料要求,對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居住證信息,相關學校要及時匯總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申請核驗,提高教育公共服務效率。
亮點五:義務教育劃片調整要召開聽證會
通知指出,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各地要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學規則。在教育資源配置相對均衡的地方,繼續完善單校劃片入學政策;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沖動強烈的地方,統籌考慮過去片區劃分和生源分布等情況,積極穩慎推進招生改革試點。
因客觀條件變化確實需要調整招生片區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啟動重大事項決策程序,通過召開聽證會,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群眾意見,并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新舊片區變化要設置合理的過渡期限,給社會群眾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未履行規定程序的,不得擅自變更招生片區。
亮點六:明年起各地普高自招須排在中考后
通知指出,已連續3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3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學校,要適時停止安排招生計劃,具體政策由各設區市根據實際確定。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區招生計劃不得超過1000人、班生額不超過50人。
今后,要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2019年起,各地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無特定政策依據的須統一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并嚴格控制比例。
亮點七: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通知指出,經省教育廳批準招收體育和藝術特長生的學校,要制定具體辦法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其他學校一律不得招收“特長生”。
今后,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要落實“十項嚴禁”
各地要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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