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7月4日訊 (海都記者 唐明亮 實習生 張靜玲)昨日,家住福州臺江區51公館的李女士致電海都新聞熱線反映,近期下大雨,他們小區戶外陽臺下水道被堵,物業未做好防水措施,導致雨水倒灌進屋內,她家的地板、墻面、門等都受到雨水的浸泡而損壞,她多次找物業協商。
業主:損失一萬多元有家卻難歸
李女士告訴記者,她居住在51公館小區頂樓23層,6月20日晚上,由于下大雨,她便關閉陽臺處的玻璃門,以免雨水打入屋內。但沒多久,她發現戶外陽臺的下水道一直在往上噴水,積水將陽臺淹了,最深處積水有40多厘米,她趕忙通知物業來處理。“當時電工和保安一起來的,電工查看陽臺積水情況后,便跟我說先下樓去處理下。”
李女士說,電工離開后,保安一進屋便讓她準備臉盆,并告訴她要抓緊將陽臺的積水排出去,要不然積水也會滲進屋里。沒想到保安直接將玻璃門打開,積水一下子流進屋內,使得屋內的地板、墻面、門都受到了浸泡。
“屋內被淹后,我都只能在外租房子,開銷不菲。”李女士稱,她也請了專業的維修工前來預估屋內損失的情況,損失在1萬多元。
物業:提多個維修方案 業主未接受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李女士家中看到,部分地板及房門底角處有些許腐爛,四周的墻面也呈現出潮濕的痕跡。
隨后,記者來到福州耀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51公館”物業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丁經理稱,他們也一直與李女士協商,他們承諾可以對李女士家受損的地板進行更換、墻面重新粉刷、屋內房門腐爛的地方用木條更換,但是李女士不滿意。
“我們提出可以賠6000元,讓她自己去修,或者我們請維修人員買材料幫她修,但是李女士還是不滿意。”丁經理稱,李女士還要求他們賠償誤工費、住宿費等,物業實在無法接受,建議李女士走司法程序,到時法院判賠多少,他們都按判決執行。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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