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7月19日訊 (海都記者 陳恭璋 肖春道 實習生 蘇雅英 林晨)關注理由 日前,有市民反映,福州出現了“哈羅單車”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但沒有按規定懸掛號牌,警方回應,一經發現一律查扣。昨日,“哈羅單車”回應,該項目只在馬尾試運行,還在申報中,暫不考慮在其他區推廣。福州有關部門表示,目前無法給共享電動車上牌,福州也暫不支持共享電動自行車投放。
“哈羅”稱只在馬尾試運行
昨日,“哈羅單車”有關人員對海都記者介紹,目前,他們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只在馬尾區投放,為馬尾區發改委引進的項目,目前正在試運行,暫不考慮擴展到其他城區。
對于車輛為何沒上牌,該人員稱,他們投放前已經咨詢了警方,相關流程還在進行中。為了避免有人將車輛騎行出馬尾區,“哈羅單車”在使用規則中提醒,車輛需要在服務區內的站點還車,不在站點還車,將額外收取非站點取車費16元,在服務區外還車,將額外收取超區還車費50元。
“哈羅單車”APP顯示,共享電動自行車投放區除了馬尾外,還包含福州大學城。該工作人員回應,大學城還未開始投放。
共享電動車項目在榕遇冷
繼共享單車之后,各地陸續出現共享電動自行車。早在去年9月,一款名為“租八戒”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在大學城投放,最初的投放數量有200多輛。昨日,海都記者通過“租八戒”APP查詢了解到,目前大學城區域僅剩5輛左右。有學生說,“租八戒”一開始在學生中十分流行,但不知道為何,這款車慢慢就消失了,如今很難再見到。
昨日,海都記者聯系了“租八戒”客服。工作人員稱,他們已經退出福州市場,原有車輛被運至成都,“業務量還可以,退出主要是政策原因。”
隨后,海都記者下載了“7號電單車”、“騎電單車”等多款共享電動自行車軟件,發現均未在福州市區開通租車業務。
海都記者聯系了福州城管委、交警人士。相關人士回應,造成共享電動自行車無法在福州落地的主因是,福州市針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和帶牌銷售制度,而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所投放車輛無法做到這兩點,導致車輛無法上牌。
相關人士介紹,今年6月4日,福州市城管委在12345平臺上回復市民投訴時表示,“鑒于目前福州市道路狀況及市民需求情況,我委暫不支持共享電動車在福州市投放運營”。
責任編輯:黃仙妹
- 福州:擅建排污口 最高罰50萬元2019-03-29
- 福州:杜鵑花開紅似錦 萬紫千紅踏春來2019-03-29
- 滿城盡帶“黃金甲” 福州用落葉迎春天2019-03-29
- 福州部署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2019-03-29
- 福州市總工會大力推動職工溫暖工程“再升級”2019-03-29
- 福州:福道環山 綠道滿城2019-03-29
- 《人民日報》這樣夸贊福州綠道:道在林間走 人在畫中游!2019-03-29
- 福州杜鵑花似錦 萬紫千紅踏春來2019-03-29
- 4月起,福州市城鄉居民醫保費由稅務部門負責征收2019-03-29
- 本月福州全市村莊種樹38萬棵2019-03-29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愛情最美好的樣子!丈夫不幸高位截癱妻子18年2019-03-3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