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3月15日訊 (海都記者 朱麗萍)近日,福州市旅游質監所針對近年來福州旅游投訴集中的八大問題,發布旅游消費提示。
1.出境游購物
涉及出境旅游投訴所反映的問題,集中在退團退費、購物消費、意外傷害、機票的退改費等糾紛。
提醒:市民境外購物時,千萬不要跟風購買、沖動購買。
2.在線旅游霸王條款
涉及在線旅游產品投訴反映的問題,集中在機票、酒店房間的退訂、霸王條款、出境游行程變更或是與網絡產品描述不一致等。
提醒:游客預訂旅游線路前,在知曉違約情況和免責條款后,再下單預訂,注意隨時截屏保存信息。
3.朋友圈低價游陷阱近年來,有部分個人在微信朋友圈或其他社交平臺發布旅游產品。
提醒:市民在選擇“微信參團”出行時,務必選擇具備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信譽良好的旅行社,不要被不合理的低價產品誘惑。
4.簽證被拒退團費糾紛因行前身體不適、簽證被拒等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團費糾紛,旅行社往往要求收取部分費用。
提醒:如果因為個人原因需要退團,要及時通知旅行社,退團時間越早,退回的錢越多。游客也可以將旅游合同轉讓給第三人。
5.擅自增加自費項目
在旅游的過程中,有時會遇到旅行社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擅自增加自費項目、安排過多購物點等問題。
提醒:如果在行程中旅行社要求改變行程或增加自費項目,均應當簽訂補充協議。
6.“獎勵”旅游風險大目前,市面上存在一種以“感恩答謝”、“回饋老客戶”、健康講座、專家義診等活動為“噱頭”,購買保健品贈送免費旅游,這種行為涉嫌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
提醒:市民應警惕不具備組織旅游業務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以“獲獎”、“贈送”、“低價”等形式的旅游宣傳活動,避免上當受騙。
7.異地游糾紛調解難異地游客投訴存在調查核實難、面對面調解難等問題。
提醒:游客可以通過“12301”全國旅游投訴平臺、“12315”福建省旅游投訴平臺投訴處理。
8.老人、小孩被收附加費個別旅行社以老人、小孩沒有購物能力為由,額外加收“年齡附加費”。
提醒:根據《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除旅行社為老人、小孩提供了更多的服務外,額外收取“年齡附加費”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游客發現旅行社收取“年齡附加費”的情況,可及時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反映。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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