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
海峽網3月19日訊 (福州新聞網記者 邱陵)18日,福州市政府印發了《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在全市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聚焦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治理。
文件出臺的背景:回應群眾關切,規范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
城鎮小區配套建設幼兒園是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重要渠道,是滿足人民群眾就近入園需求的重要保障。按照《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的有關規定,老城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都應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
我省“十三五”規劃提出“到2020年底學前教育普惠性學額覆蓋率達到85%”的目標,2018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底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的要求,而目前福州學前教育普惠性學額覆蓋率為77.29%,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為44.21%,公辦學額缺口較大。
根據福州學前資源狀況調研,發現有的城鎮小區沒有配建幼兒園,有的雖然建了但沒有移交辦成公辦園或者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這是造成城鎮“入公辦園難”、“入普惠性民辦園難”、“就近入園難”的十分重要的原因。201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規范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并要求對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使用等情況進行治理。為切實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市政府專門發文部署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治理的主要任務和主要舉措
《方案》對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的主要任務、工作措施、治理時間表和工作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明確三大治理重點任務
解決規劃不到位和建設不到位問題。對沒有規劃小區配套幼兒園或規劃不足,或者有完整規劃但建設不到位的,要求嚴格依標配建幼兒園,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
解決移交不到位問題。已建成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應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應限期完成移交,對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解決使用不到位問題。對已移交的小區配套幼兒園,要由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辦成公辦園的,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做好機構編制、教師配備等方面的工作;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的,要擇優引入社會資本舉辦做好對相關機構資質、管理能力、衛生安全及保教質量等方面的審核,明確補助標準,加強對普惠實效及質量方面的動態監管。
細化治理步驟
針對歷史遺留的問題。首先進行摸底排查,以縣(市)區為單位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情況全面摸底排查,并針對規劃、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況,分別列出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形成整改方案。其次,從實際出發,分情形移交,根據小區項目取得用地批文時間(指出讓合同簽訂或者劃撥決定書的時間)為界,結合《福州市保護城市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居住區公共配套設施使用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政策有關規定進行整改移交。
嚴格規范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取得用地批文的城鎮住宅小區項目,配套幼兒園必須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設的住宅小區項目,配套幼兒園應在交地之日起2年內完成建設。
劃定治理時間表
《方案》要求,2019年3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本轄區內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情況摸底排查工作;2019年6月底前,對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兒園完成移交手續;2019年12月底前,對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兒園,完成相關建設規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驗收。
加強治理工作保障
加強組織保障。成立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并在市教育局、市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設立聯合辦公室,加強治理工作的協調。
落實責任分工,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制定治理工作具體實施細則,明確治理步驟,細化工作分工,壓實部門責任,完善治理舉措。編制幼兒園布局規劃、公辦學額擴容計劃,特別是學額缺口較大的縣(市)區,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后要用于舉辦公辦幼兒園。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宣傳媒體,宣傳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治理措施,發動廣大群眾監督配套幼兒園使用情況和違法行為,可及時撥打市教育局舉報電話:0591—83336611。
加強督查問責。對各縣(市)區自查、摸排、整改等環節加強督導、監督和評估,并針對關鍵環節適時進行抽查,對在治理工作中落實不力、整改不到位以及漏報、瞞報、少報的情況進行督查問責,對造成學前教育資源嚴重流失等失職瀆職行為和違法違紀案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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