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國標實施首日 福州電動車商家忙著下舊上新
海峽網4月16日訊 (福州日報記者 王玉萍)15日,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新國標)開始實施,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不能銷售。記者發現,新國標實施首日,福州在售車型較少。
來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消息,福州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更新的《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共加入309款車型,市民購車時要注意辨識是否符合CCC認證。
據了解,新國標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對車輛長度、寬度以及整車重量、電池、電機功率等多項指標也作出了規定,此外還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根據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千米/小時,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
15日下午,記者走訪福州市場發現,新國標實施首日,不少品牌電動車銷售店都在忙著更換合規產品、下架超標車輛,在售的新國標電動車型和數量都較少,一些門店甚至直接搬空。“新國標剛實施,店里車型較少,現在只有這一款,有CCC認證,優惠價為2200多元,要是選其他車型還得等一段時間。”在洪灣路一家電動車銷售店,工作人員指著一款新國標電動車告訴記者。
“《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新增新國標車型和廢止舊國標車型,我們此前就已通知全市各銷售企業。市民購車時,一定要選擇符合CCC認證的車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新國標實施之日,按照舊國標《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審核納入的所有產品從《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中刪除。
據介紹,接下來,福州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查處力度,一旦發現商家銷售目錄外電動車,將根據《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給予1萬元~3萬元的處罰。消費者若發現商家有銷售目錄外電動車行為,可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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