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出臺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 體罰學生等被列入
海峽網6月13日訊 (福州日報記者 謝薇)12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福州推出中小學、幼兒園中建立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其中,體罰學生、抄襲他人教案、有償補課等被列入負面清單。教師發生負面清單所列行為,可能會被處以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嚴重者或被撤職、開除。
據悉,被列入負面清單的行為具體包括:通過課堂、保教活動、論壇等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不備課上課堂,抄襲他人教案;在上課過程中有接打手機等影響教育教學、保教活動的行為,不認真批改作業,讓學生家長或學生代改作業;采用小學化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者;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體罰或以諷刺、挖苦等變相方式體罰學生,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在教育教學、保教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在招生、考試、評先評優、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組織、參與有償補課,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等。
教師如果有負面清單中行為,將受到處分和其他處理。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其中,教師如果有虐待、猥褻、性騷擾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撤銷教師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還要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對存在有償補課行為的教師,一經查實,即按相關程序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同時需清退違規所得、停發一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查實違規當月算起),并給予其他相應處理。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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