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7月1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周國勇 陳艷妮)17周歲的長樂少年李某騎著超標電動車上路,在路上沒有安全行駛,與蔣某駕駛的電動車相撞,造成蔣某重傷。李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蔣某負次要責任。事后,李某及其家屬賠償蔣某醫藥費15萬元。日前,長樂區人民檢察院對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展開審查。
2018年11月7日,李某無證駕駛無牌超標電動車,在長樂一個交叉路口左轉彎時,遇上同樣無證駕駛無牌超標電動車的蔣某,雙方因避讓不及發生碰撞,致使蔣某受傷。經鑒定,蔣某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事后,李某及其家屬賠償蔣某醫藥費15萬元。
檢察官介紹,超標電動車是二輪輕便摩托車,屬于機動車。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趙睿
- 福州長樂推進生活垃圾填埋場改造提升2019-10-02
- 10月1日起寧德中心城區超標電動車全面禁行 違法上路將面臨處罰2019-09-23
- 長樂河下街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啦!期待新“顏值”2019-09-05
- 福州長樂區首占鎮: 新區加速繪新卷 鄉村蝶變展新顏2019-09-05
- 福州624路公交線路9月6日開通 長樂人出行更方便2019-08-28
- 福州長樂區政協副調研員林龍釵同志配合審查調查2019-08-24
- 福州市長樂區政協副主席鄭寬挺同志配合調查2019-08-24
- 福州長樂區意外落水群眾搜救和善后工作全面展開2019-08-17
- 月初剛搶建幾天就被拆 長樂松下鎮違建戶自食其果2019-08-16
- 長樂澤里村堅持移風易俗 兩年節約資金約360萬元2019-08-15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翠濤書院安家長樂 兩百多年歷史古建筑整體“2019-10-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