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磅!福州古厝保護1+6系列政策出臺!重點關注這些……
重磅!福州市委市政府近日聯合印發了福州古厝保護1+6系列政策,涉及歷史建筑保護、修繕,文物保護、特色歷史文化街區規劃建設、傳統老街巷保護整治、非遺保護等,為切實保護福州文化遺產保駕護航。
三坊七巷。葉義斌/攝
海峽網7月30日訊 (福州日報記者 吳暉 葉欣童 葉義斌)為將習總書記加強文化遺產保護重要論述創造性地貫徹到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的建設實踐中,切實加強福州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全面提升福州歷史文化名城品質,守護閩都文化的“根”與“魂”,全力推動福州經濟文化的融合發展,福州市委市政府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福州古厝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并配套印發了6份文件。
現在一起來看看,這些文件都說了啥!
1《關于進一步加強福州古厝保護工作的意見》
2020年前完成相關專項保護規劃編制工作
啟動新一輪《福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修編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組織所在地各級文物保護部門開展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將福州古厝保護相關專項規劃,按照“多規合一”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推動福州古厝保護相關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及文物、歷史建筑等保護規劃編制工作。2020年前完成歷史文化街區、風貌區、歷史建筑群等各專項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并重點推進各縣(市)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工作。
加強文物建筑保護,全市各級各部門要統籌協調好城鄉建設與文物保護的關系,堅持原址保護原則,加強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周邊建設的管控。城市建設、土地出讓、房屋征收等項目,應在選址階段征求文物部門意見,并將相關文物保護意見納入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要強化主體責任,政府主要領導為文物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
林則徐紀念館。
加強歷史建筑保護,要遵循“突出重點、分類管理、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原則,持續推進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工作。實施第二批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示范項目,由12個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各推薦一個示范項目,總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每年安排專項基金,用于轄區內瀕危歷史建筑搶修工作。
推動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建設,持續推進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和煙臺山、冶山風貌區以及新店古城遺址等福州名城保護利用工作。各縣(市)區2020年春節前全部建成完整、高品質的特色歷史文化街區。
推動傳統老街巷保護整治,堅持“一街一策”,于2020年前完成96條傳統老街巷的保護與整治工作。
加強非遺保護,開展市級以上非遺項目傳承展示活動,做好宣傳、推廣活動。
鼓勵合理利用,注重保護與利用相結合,積極采取措施,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助等方式參與福州古厝的保護與利用,鼓勵研究歷史建筑改造利用的新技術與方法。
加強古厝保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培育古厝保護各類人才。通過人才引進優惠政策,聘請國內知名專家開展專業技術培訓;鼓勵國內外建筑大師到福州開設工作室,從事古厝保護研究與修繕。
營造保護氛圍,積極打造福州“古厝游”文化旅游線路,推廣福州古厝研學旅游產品。通過落實“福州海絲申遺三年行動計劃”,開展海絲保護研究和文化交流,進一步提升福州國際影響力,彰顯城市魅力。
完善保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組織領導全市古厝保護利用工作的開展;加大資金投入,設立專項保護資金,拓寬社會資金進入古厝保護利用的渠道;強化監督管理。
2《福州市歷史建筑保護管理辦法》
對歷史建筑進行優先分級保護
歷史建筑保護、管理、維護和利用應嚴格按照有關保護規劃和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規劃的要求組織實施。實施原址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歷史建筑。
各級政府可以采取措施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熱心人士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助、服務或投資等方式參與歷史建筑的保護與利用。
上下杭景區。葉義斌/攝
鼓勵歷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探索植入現代功能、滿足現代人消費需求,以利用促保護,培育新業態。
3《關于規范福州市歷史建筑保護修繕工程管理的意見》
遵循整體性、安全性、延續性原則
歷史建保護修繕應當遵循整體性、安全性、延續性原則,不得破壞其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歷史建筑保護修繕工程分為日常養護、應急搶修工程、修繕工程、遷移工程。
華林寺大殿。
歷史建筑應實施原址保護,因公共利益需要進行建設活動,對歷史建筑無法實施原址保護、必須遷移異地保護的,在規劃管理環節,應由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市名城委、市資源規劃、文物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經市政府同意,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歷史建筑普查成果因項目建設需要,無法實施原址保護,必須遷移異地的,需報市政府。
4《關于加強城市建設中文物保護工作的意見》
將文物保護作為強制性內容納入城鄉規劃
對在我市城市建設中涉及到的文物保護單位和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利用,應當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適應性、安全性、社會性的原則。按照“文物保護優先”原則和“多規合一”要求,將文物保護作為強制性內容納入城鄉規劃。進行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或者地下文物埋藏區內的建設項目,業主單位(或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請文物部門組織開展考古調查、勘探。項目地塊內涉及不可移動文物,不得擅自遷移、拆除,應盡可能予以原址保護。
水榭戲臺。葉義斌 攝
不可移動文物使用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文物局《文物建筑開放導則》(試行)相關規定,在不影響文物建筑安全的前提下,依托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參觀游覽、科研展陳、社區服務、經營服務等活動,保證文物建筑使用安全。
5《福州市特色歷史文化街區規劃建設導則》
各縣(市)區特色歷史文化街區定位應避免雷同
特色歷史文化街區的選址應優先選取具有一定活力且能夠代表該縣(市)區老城風貌特色的核心地區,選址應有一定規模,范圍一般不宜小于300畝,單個集中成片的區域不宜小于30畝。
啟動區域的選擇,宜結合老街、商業街形成一個街區段落,連續長度不宜小于150米,兩側應保證一定縱深,并且有若干條小巷道與其相通。
鳥瞰鼓嶺
各縣(市)區特色歷史文化街區的定位,應避免雷同,注重從地域特征、文化傳承、建筑風貌等多方面引導街區整體形象和特色的塑造,堅持整體保護,有機更新。
規劃建設中,應強調政府在特色歷史文化街區保護過程中作為公共利益代表者所起的宏觀控制作用。
6《福州市老街巷保護與整治導則》
將街巷遺產納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
保持和延續城市傳統老街巷整體格局和歷史風貌,維護傳統老街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結合城市雙修、社區治理、織補并重塑傳統老街巷格局,延續城市歷史人文脈絡,為城市文化體驗與街巷游覽奠定基礎,將街巷遺產納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形成項目庫與整治清單,開展保護與整治工作。
林覺民、冰心故居。
7《關于進一步加強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十條措施》
構建全民參與的多元保護格局
加快非遺傳承展示設施建設,2020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福州非遺展示館(羅氏綢緞莊)文物修復及非遺展示館工程,各縣(市)區政府分別建設1個以上縣級非遺展示館。
完善非遺項目的評估和監測體系,實現每兩年(一屆)新增市級(含)以上非遺項目10個以上,每兩年(一屆)新增市級(含)以上非遺傳承人30個以上。
開元寺。石美祥 攝
發動社會力量參與非遺保護和傳承工作,構建全民參與的多元保護體系。
同時,加強非遺傳承人隊伍建設,加快非遺保護工作數字化建設、推進“非遺進古厝”活態傳承、打造非遺文化品牌、促進“非遺+旅游”融合發展、完善非遺保護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強非遺立法保障機制,推動非遺保護地方立法工作。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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