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批穩崗返還補貼力爭本月內發放到位
海峽網8月2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李暉)記者昨日獲悉,福州市人社局日前印發《關于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認定有關工作的補充通知》,及時扶持困難企業積極采取穩崗措施,穩定就業,提高政策的受益面。
通知調整了不裁員或少裁員認定條件,把不裁員或少裁員條件從“按照2019年全年平均月凈裁員率(以參保職工數計算)低于我市2018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調整為“按照認定企業2019年連續兩個自然季度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或出口額同比下降10%相對應的兩個季度平均月凈裁員率(以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數計算)低于全國2018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
通知明確了失業保險金返還標準:按照認定企業連續兩個自然季度的最后一個月我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按照我市當月最低工資標準的75%進行計算)6個月金額和企業兩季度失業保險月平均參保人數確定。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在本月10日前向各縣(市)區和高新區工信、商務等經濟部門上報相關材料,市人社部門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會審把關后,會同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返還資金。企業1~3季度符合條件的,可在9月20日前上報,1~4季度符合條件的,可在明年1月20日前上報。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落實失業保險金穩崗返還政策是我市保企業穩就業的重要舉措,第一批困難企業穩崗返還補貼力爭在8月底前發放到位。同時,為提高政策受益面,對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政策條件也同步放寬,上年度凈裁員率高于上年末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2.41%)但低于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8%)的參保企業,也適用企業穩崗返還政策。
欲了解更多詳情,可撥打市人社局促進就業處電話87305797咨詢。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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