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8月31日訊(福州晚報記者何佳媛)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出今年第六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決定公開出讓城區13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其中8幅地塊為住宅用地。13幅地塊均采用拍賣方式出讓,其中宗地2019—56號地塊采用“限地價、控房價、競配建”方式出讓。拍賣定于9月20日9點30分在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交易大廳舉行。
江南CBD片區再推三幅地塊
此次出讓的5幅地塊位于倉山區,均為住宅用地。
宗地2019—48號是倉山區洪灣路東側的海峽體育中心周邊收儲地塊一,面積94746平方米,用途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起始價22.93億元。該宗地須建設可建住宅建筑總面積1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100元/平方米均價銷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須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按照7590元/平方米由福州市國有房產中心回購。
宗地2019—49號是倉山區江邊洲路以南的江南CBD片區地塊五,選址面積46447平方米,出讓面積38232平方米,用途為住宅用地,起始價11.91億元。
宗地2019—50號是倉山區江邊洲路以南的江南CBD片區地塊四,面積63518平方米,用途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起始價14.67億元。該宗地須建設可建住宅建筑總面積7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430元/平方米均價銷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
宗地2019—52號是倉山區雁頭路南側、連江南路以東的江南CBD片區地塊三,選址面積32237平方米,出讓面積28163平方米,用途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起始價8.88億元。
宗地2019—49號、宗地2019—52號須各配建建筑面積15000平方米的限價商品房,按該項目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的70%(以福州市人民政府最終確定的銷售價格為準)銷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如最終確定的限價商品房銷售價格超過該項目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的70%,則競得人應按兩者之間的差價補交土地出讓金。
宗地2019—57號是倉山區林浦路以南的金浦舊廠房出讓地塊B,面積12762平方米,用途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起始價3.17億元。該宗地須建設可建住宅建筑總面積6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500元/平方米均價銷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
南公園周邊一地塊“限地價、控房價、競配建”
此次出讓的3幅地塊位于臺江區,其中兩幅為舊改地塊。
宗地2019—51號是臺江區五一南路東側的瀛洲河周邊舊改地塊,選址面積42953平方米,出讓面積36711平方米,用途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起始價13.39億元。該宗地須建設可建住宅建筑總面積4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9000元/平方米均價銷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
宗地2019—55號是臺江區江濱中大道以北、鰲峰支路以東的海峽金融商務區H地塊,面積10933平方米,用途為商務辦公(金融保險)用地,起始價3.23億元。該宗地須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轉讓、出售。
宗地2019—56號是臺江區國貨西路南側的南公園周邊舊改地塊,面積6841平方米,用途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起始價2.82億元。該宗地配建的社會公共保障房由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按照10075元/平方米回購。
該宗地采用“限地價、控房價、競配建”方式出讓,地塊設定最高限制價格,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價的,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價后,競買方式轉為競配建社會公共保障房住宅面積。
晉安湖北側摩天輪高度不得小于120米
此次出讓的4幅地塊位于晉安區。
宗地2019—53號是晉安區化工路以南、晉安湖北側的摩天輪地塊,選址面積45076平方米,出讓面積40687平方米,用途為商服(商業、商務、娛樂)用地,摩天輪總高度不得小于120米,起始價5.35億元。該宗地摩天輪投資額不低于1.8億元。須凍結1萬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的預售許可,待實際投資額經福州市財政評審中心評審達到合同約定的投資額后,解除預售許可限制。
宗地2019—58號是晉安區新店外環路北側的原生物工程學校出讓地塊二,面積24964平方米,用途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起始價3.02億元。該宗地須建設可建住宅建筑總面積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148元/平方米均價銷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須配建商業建筑面積3500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單位按照6027元/平方米回購。
宗地2019—59號是晉安區楊廷水庫東側的泉頭舊改地塊一,面積22452平方米,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養老)用地,起始價1.09億元。該宗地可以整體轉讓和轉租,不得分割轉讓和轉租。
宗地2019—60號是晉安區福光路以東、湖塘路以北的福興經濟開發區改造B2—2—A出讓地塊,面積9777平方米,用途為工礦倉儲(創新型產業M1)用地,起始價7500萬元。該宗地競買申請人須為企業法人,須承諾競得土地后按創新型產業項目開發建設和管理。競得人應在簽訂出讓合同的同時,與晉安區政府簽訂監管協議。該項目建成后不得分割轉讓。
烏山西路北側建酒店
宗地2019—54號是鼓樓區烏山西路北側的柳河路以南舊改地塊四,面積10811平方米,用途為商業(酒店)用地,起始價4.77億元。該宗地可整體轉讓,不得分割轉讓、出售;須配建酒店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及配套停車位30個由鼓樓區政府指定單位回購,酒店回購價格按照12479元/平方米確定,車位回購價格按照19.92萬元/個確定。
責任編輯:劉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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