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0月31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陳鐵夫)記者昨日從福州市僑辦獲悉,11月1日起,福州市華僑回國定居辦理落戶手續將更加簡單、快捷和方便。
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福州市僑務、公安部門進一步簡化華僑回國定居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減少辦理申請材料,實現了華僑回國定居辦理事項在辦理環節、辦理時限和辦理條件上的“三簡化”,盡最大可能方便我市華僑回國辦理落戶手續。今后,華僑回國定居辦理落戶只需到擬定居地的縣(市)區僑辦窗口直接申請受理、初審、核準,不需再經市級僑務部門審批核準,減少了審批流轉環節;華僑回國定居法定辦理時限將從原30個工作日壓縮至承諾辦理的9個工作日(申請材料完備情況下);取消了對華僑國內居住時間的要求,細化了可辦理落戶的房產條件范圍,取消了開具本省內戶口注銷證明的要求,放寬了對交驗證件的要求,簡化了非華僑辦理落戶手續。
責任編輯:黃仙妹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福州南街街道舉辦首場垃圾分類積分兌換活動2019-10-31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