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2月2日訊(海峽網記者 李牧晨)記者今日從福州市公安局獲悉,福州在12個基層派出所試點推出無犯罪記錄證明網上辦理業務,讓市民足不出戶即可在網上辦理,實現“一趟不用跑”。
申請人手機下載“e福州”APP注冊后,通過首頁搜索欄輸入“無犯罪記錄證明”進入無犯罪記錄證明服務頁面,點擊“我要申請”按鈕,進行人身核驗,完成人臉識別核驗后,填寫信息提交申請。信息提交成功后,申請人可通過“e福州”APP訪問無犯罪記錄證明服務,查詢辦理進度。辦理成功的申請人可選擇郵政速遞業務,證明書直接快遞寄到家,郵件為到付,統一收費21元。選擇窗口領取的申請人則需要前往受理地派出所,出示“e福州”APP中的申請記錄、短信通知作為憑證,領取無犯罪記錄證明。
正常情況下,公安機關受理申請后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需要調查核實情況的,辦理時限為15個工作日。需向異地相關部門核查的,核查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無犯罪記錄證明網上辦理業務還處于試運行階段,服務對象范圍為:試點派出所戶籍人員、試點派出所原戶籍人員、試點派出所轄區居(暫)住人員和試點派出所轄區在校大中專學生。
福建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是指我省公安機關未發現申請人有犯罪記錄在案的文書。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認有罪外,其他人員均為無犯罪記錄人員。
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應堅持“依法申請、按規辦理”原則,申請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辦理出入境事務需要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關于資質、資格注冊或執業,就業、升學、服現役等以無犯罪記錄為前提的;從事涉及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動要求無犯罪記錄的;有其他正當事由,確需公安派出所出具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的。
全市“無犯罪記錄證明”12個試點派出所名單如下:鼓樓區:南街派出所、洪山派出所;臺江區:瀛洲派出所、鰲峰派出所;倉山區:對湖派出所、城門派出所;晉安區:鼓山派出所、新店派出所;長樂區:城關派出所、航城派出所;福清市:宏路派出所、音西派出所。
責任編輯: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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