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3月5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鐵國)記者5日從福州市醫保局獲悉,為減少參保人員疫情期間在醫療機構就診交叉感染的風險,方便其在就近定點藥店直接辦理配藥結算,市醫保局近日啟動慢病患者藥店購藥統籌基金支付試點,參保人員在試點藥店可直接購買所需藥品現場報銷結算,此舉在全省尚屬首創。
據了解,日前福州已在國藥控股福州有限公司鼓樓區古田路國控大藥房、福建省逸仙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州第九分店、福建宜又佳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州第五分店、福州市鼓樓區健明堂康祥大藥房、福建同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回春國藥館共5家定點零售藥店首批試點,今后將逐步擴大試點藥店范圍。
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的福州參保患者,既往經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備案登記且近6個月內有醫保門診特殊病種結算記錄的,在試點藥店可直接購買所需藥品按規定使用醫保統籌基金進行現場結算,并享有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取藥同等的醫保報銷待遇。
國藥控股專業藥房古田路店工作人員介紹,參保患者前往藥店購藥時,藥店將仔細查驗患者社保卡,憑患者提供的門診病歷或用藥包裝盒等詢問其購藥需求,并登陸醫保系統進行查詢核對。患者經特殊病種醫保備案且近6個月內有門診藥品結算記錄的,藥店上傳特殊病情編碼后,將參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門診特殊病種報銷標準,由醫保統籌基金直接進行待遇支付,患者僅需負擔自付部分。
福州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保障醫保基金安全支付,該局除借助系統后臺審核、醫保卡密碼校驗和醫保視頻監控系統進行安全管控外,醫保信息系統將向藥店端實時推送預警信息,完善對重復開藥、過量取藥等違規情形的智能提醒和過程干預。
同時,將進一步加強試點項目的運行監管,凡試點藥店存在重復售藥、超量售藥和串換藥品、人卡不符等違規情形的,一經核實,將依規從嚴予以醫保基金拒付和取消試點資格等處理。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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